剛看到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11/17/20ftf.html
內容提到─張誌家收了錢後卻不敢放水,被檢方批是「最惡劣的球員」
雖然收錢打假球是不對的,但是以法律的觀點來看也很好笑!!
原來收錢就要打假球,不然就違反誠信、契約原則喔!!
那如果收錢沒有投票,那大家不就是最惡劣的選民囉!
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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