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貨幣的無限法償.....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9/11/1znea.html

最後一句怪怪的
「土地買賣契約上一定要記得註明「不要支付硬幣」,以免招惹和他們一樣的麻煩。」

沒記錯的話1元以上的貨幣都有無限法償的能力??

在契約裡面這樣寫...有法律效力嗎?
2010-01-29 12: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貨幣 法償
caf0696 wrote: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恕刪)


都是我國法定貨幣 , 當然不可拒收 .

NTD$ 10 X 10000000 = NTD$100000000

等於

NTD$ 1000 X 100000 = NTD$100000000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其實真正的苦主是那個台銀的出納呀!!!!!

其它事都不用做了,光點零錢就昏天暗地了..........
caf0696 wrote: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恕刪)

聽說這個老翁跑了好幾家銀行,才有一家肯收!!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家銀行不肯收,如果是我,就直接告上金管會了!!
小王hello wrote:
聽說這個老翁跑了好幾...(恕刪)


應該是買房子那個人,找了好幾間銀行才湊齊這麼多零錢
通常一間銀行,硬幣不會有這麼多,50元一袋十萬
一間分行頂多五袋就了不起了
「錢不夠」『怎麼可能』
「你自己點給我看」......
給我硬幣就算數了?
兩邊點的金額不一樣,有爭議,照樣不收。

還有錢沒收下,契約怎算完成?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錢不夠」『怎麼可能』
「你自己點給我看」......
給我硬幣就算數了?
兩邊點的金額不一樣,有爭議,照樣不收。

還有錢沒收下,契約怎算完成?...(恕刪)


對應方式 :「我出門前已經點過了 , OK?」「要點不點 , 隨便你」「但你不可以不收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對應方式 :「我出門前已經點過了 , OK?」「要點不點 , 隨便你」「但你不可以不收 !!」............
我點了,有少!不然你當面點一次給我看。

有爭議如何解決?金額不夠怎可說不可以不收。
記得有個人有次繳罰款,也是拿一堆銅板,
結果是請他留下來,等點完錢才能走-雙方確認金額無誤,有一方不在場,誰點的算數?

應該是那賣方太善良,才會被人欺到頭上,
也有可能太惡劣,人家故意找碴。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caf0696 wrote:
「土地買賣契約上一定要記得註明「不要支付硬幣」,以免招惹和他們一樣的麻煩。」

沒記錯的話1元以上的貨幣都有無限法償的能力??

在契約裡面這樣寫...有法律效力嗎?

當然有效力!

兩造簽訂的契約只要不違法、不顯失公平、不違背公序良俗,誰也管不著啊!

再說,若覺得不合理,為什麼要簽?犯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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