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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01的健康與養生版真的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嗎?

健康與養生版多篇文章已經構成醫療行為,醫療行為詳解如下。
醫療行為:
依照行政院衛生署函示,所謂醫療行為指:「凡是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之診治或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而已治療目的所為之處分或用藥等行為全部或一部之總稱」

三、醫療行為的判斷標準有三:
1.是否以治療矯正或預防為目的
2.是否有診察診斷及治療行為
3.是否有用藥或處分行為

而無照行醫又觸犯醫師法,詳解如下。

醫師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未取淂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那麼對於提供醫療行為平台的mobile01站方是不是一併觸法了呢?
不知道站方考不考慮慎重處理觸法的事情,畢竟人命關天,不是等到出事情再提錢和解就行了,慎之。

補充:根據mobile01規定
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
違反政府法令的文章要移除,那提供違反政府法令的版區要砍掉嗎?
2010-01-27 22:21 發佈

RozenMaiden wrote:
不知道站方考不考慮慎重處理觸法的事情,畢竟人命關天,不是等到出事情再提錢和解就行了,慎之
要治療的網友麻煩丟出醫師執照!!例如誰啊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湯國王子 wrote:
要治療的網友麻煩丟出...(恕刪)


你是說哪個誰啊
大家好我叫陳冠希 不知道我的名字你有沒有忘記
我只想問國民健康操有沒有觸及『預防人體疾病』這一項
如果有的話 ... 全台灣有做過國民健康操的全部觸法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湯國王子 wrote:
要治療的網友麻煩丟出...(恕刪)


減肥茶活動算嗎
湯國王子 wrote:
要治療的網友麻煩丟出醫師執照!!例如誰啊

hyolee wrote:
你是說哪個誰啊


絕對不是 挨 滴 哥 !
所以這是站方長期忽視會員正當權益 最後終於波及站方的案例?
hyolee wrote:
你是說哪個誰啊...(恕刪)

你們說的誰是那個誰嗎??
seth_4 wrote:
所以這是站方長期忽視會員正當權益 最後終於波及站方的案例?

如果向衛生署檢舉部分會員違法醫師法案件成立後,再向NCC提出檢舉才會波及站方,
不過整個流程跑下來,01都是要配合調查,總之不可能冷眼旁觀。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RozenMaiden wrote:

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
違反政府法令的文章要移除,那提供違反政府法令的版區要砍掉嗎


我好像有看過一個從來沒拿出醫生職照的...叫什麼來著!~
無吾能為之事,無吾能解之謎,無吾能為之利,無吾能勝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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