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剛出社會的時候在某OA產品公司任職,該公司採責任中心制,每個月利潤的很高比率(多少忘記了,應該差不多50%有吧),分配給全分公司的員工.我記得主管分到10%,其他40%按照年資及職位分.但.....分公司所有設備的成本都是總公司說了算,明明國外零售價20美元的東西,總公司進口然後給分公司的成本價是5,000多.我還記得,有客戶需要某項週邊設備,公司沒有,只好由分公司自行外購.月底會計報表上面,總公司再計算該項物品成本的時候,就先將該項金額乘上1.5倍.反正怎麼算都是總公司賺到.當然,大方的老闆還是有啦,只是真的不多.
exciting77 wrote:依造年度淨利20%下去分配...(恕刪) 第一: 20% - 光看比例是不准的~如果是淨利NT$5000萬,獎金應該有到1000萬 給大家分~如果是淨利NT$10億,獎金就會有2億~第二: "小小公司" 這樣看不出來 分紅的(分母) 有多少人 也是不准~如果是 10人分 一千萬, 一人可以分到100萬 這樣就不錯~如果是 1000人分二億, 一人只能分到20萬 這樣就還好~第三: 高階主管 永遠是分最多的~ 搞不好主管兼股東 一個人就拿個5%. 剩下一點點 給員工~小弟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