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方案的時間已經過了
怎麼各大"奴隸"銀行上面
很多公司應徵項目上都打著
此工作為 政府之企業實習方案計畫 薪水為22000....
這

難道無法可管嗎

先來個22000
很多專漏洞的公司
都利用這點將薪水壓低成22000
還沒提供任何福利
真不以後不知道會變成怎樣

*花花* wrote:
我記得...這個方案...(恕刪)
*花花* wrote:
我記得...這個方案...(恕刪)
hui.lee wrote:
不過有的公司真的很惡劣,叫你做將近8個小時的工時,卻只願意給你一半,也就是22000/2=11000,另一半就是公司賺走了。
然後這個實習員受不了了,要離職,公司還不給離,威脅要告她業務侵占,因為公司有給他一台很舊的小筆電和一台不能在家裡用的網路電話,筆電還是還了,公司那個總經理卻打死不承認,還逼著實習員的老爸要買一台新的給他,這樣他才不會告他女兒。
我都看不下去了,告訴那個實習員,你絕對不會告輸,無奈實習員是窮困人家,父親書念的不高,也害怕女兒留下不好的記錄,只好花了8千多去買一台新的小筆電還給對方,殊不知8千多對他們來說是多大一筆負擔,這樣的總經理還欺負的下去,就為了那11000元?
公司在台中市,居X科技,總經理姓魏的樣子...
重點是教育部也不太想管...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