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幾天在Y字型路口要右轉時,右後方有台車猛按喇叭,我想說對方可能很急就往左邊移一點讓他過,結果悲劇發生了!!!!!!!!

他前半節車身超過我後給我加速左轉

.........我車子右前方跟他的車身左半部擦到,他打滑3~4公尺,後來報警處理後,警察給他測酒測值達到0.9X

,我們進警察局做筆錄後,警察就跟我說,因為對方酒駕造成公共危險罪,所以要上法院。

問題1:請問我大概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呢?

問題2:假如今天我不跟他計較(因為我只有右前方方向燈破掉,我想說花點錢就解決了懶的跟對方吵

),那我在法庭上該如何說阿? 因為我有個朋友跟我說,如果我當下直接跟法官說我自己修就好就等於我自己認錯?自己修理??

問題3:如果對方反要告我,我會怎樣嗎

(因為對方認為是我的錯)
拜託有經驗或者有法律知識的人幫我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P.S 補充一下,對方是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