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現在台灣社會如此亂是因為 刑罰太輕 沒有作用
強姦殺人 關個幾年 出來 還不是繼續? 有用?
何況是偷東西 (機車停在外面 都要擔心半死..)

可能是太過重視人權 而導致肆意妄為
廢除死刑 說好聽點 給那些人在一次機會(可曾給過受害者機會?)
說難聽點 出來再犯頂多進去關 反正死不了
如果,殺人強姦搶劫 變判死刑 且立即執行
偷東西等 飆車砍人 關個5年 不得假釋 不得緩刑
是否能給那些人警惕?
又是否 社會不會如此混亂 ? 走在路上騎車害怕飆車族?\
搞得 走在路上 人人自危
立法的的目的 是在保障人民人生安全
現在台灣的現況 我看不道
各位是否贊成加重刑罰? 又有何種管道 能都促修法? 不要等到出人命出事情 才說在盡力緝兇...
為何不能想出治本的方法 ...而只能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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