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到家收到一張補稅單,看的我很莫名其妙。
上面寫說我房屋交易所得15萬多漏申報,但我買賣皆在同一年,賣的房子核定契稅52萬,買的房子核定契稅56萬,買的比賣的還貴,何來交易所得?更絕的是我列舉申報扣除額12萬多,收據等一些資料都隨申報資料附上,政府自動幫我降為標準扣除額七萬七,何時開始房貸保險醫療不能報稅了?降很大勒,很缺錢是吧,怎不用搶的比較快........
ice00083 wrote:
很缺錢是吧,怎不用搶的比較快........
你真的很LAG
政府早就在搶了
看看路上一堆員警站在路口拿著相機等著收錢就知道
每年都在喊沒錢
但卻有錢拼命裝測速照相機
(高雄民族路上幾乎是300公尺就一根照相機)
除了每年的規費(所得稅)
死了還要加收保護費(遺產稅)
以後還要多搶一些
如 奢持稅 能源稅 證交稅 證所稅 海外獲利與投資保單也要睡
反正沒錢就會先找老百姓
然後再把錢拿去補貼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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