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父母在我小時後就離婚,監護權的問題也沒有處理
我是跟爸爸住的
最近存摺不小心掉了 我沒多理會 因為我還有ATM金融卡
現在我要滿20歲都已經19了! 前幾天ATM領的時候突然出現'您的卡片已使用過30次請盡快存摺補折'
因為要用錢我很急 我搬家過 以前住在比較遠的地方
我就儘快做捷運去以前開戶的郵局辦理
我有帶爸爸的身分證跟健保卡跟我的
郵局說 如果沒有確定誰是監護人 就要兩個都到
老實說 我連我媽媽長怎樣都不記得 難道要為了這件事去找她?
之前我也有辦理過補發 只要一位就可以了 我用父親就可以了!! 那為何現在要如此刁難?
"之前補發成功需要的東西 本人+父親身分證 跟本人健保卡 +戶籍謄本'上面寫xx年辦理離婚'"
郵局說"詐騙集團太多了規定只好這樣"
就算我的戶籍謄本上面寫''xx年辦理離婚''也沒有用~
"就算是爸爸到場也要媽媽在''
''未滿20歲只要父母離婚雙方都還是有共同監護權的部分"
請問怎麼辦?
印章 存摺 不見了
補辦需要父母雙方證件嗎??
父母離婚
我的監護權是父母雙方共同擁有
害我白跑一趟回老家 講真的是誰遇到心理都會很...$A)$#%#%
錢被凍住 卡被鎖住 要領都領不出來 卡要開都不能幫你開!! 連轉帳都不能...

http://ppt.cc/ZvH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