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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問題多~台灣的家庭教育怎麼了?

時間:2010年1月3日晚上11點40分

地點:三重市永福街179巷40號巷子口

雙方車輛:被害人騎乘 深藍色 風50
A君騎乘 黑色 VINO
BC君雙載騎乘 白色 CUXI

正在上01網站的我,突然聽到樓下傳來機車擦撞的聲音,因為近午夜時分,所以聲音特別大聲,走到陽台前去觀看一下,樓下有4個約17~22歲左右的男子,其中有一人穿著咖啡色衣服的男子(以下簡稱B君),正大聲斥喝著一名穿著軍綠色衣服的男子(以下簡稱被害人),叫囂似說道:你跟人家撞到,不用扶人家起來媽?我看了一下被害人他正好好的坐在自己的機車上,雙腳放在地上,看起來沒有倒車的樣子,停車的位置也在自己應該靠右行走的距離,看起來並未逆向,被害人說:可是我們又沒有擦撞到,看起來就是一副傻眼的樣子,應該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吧。

一名穿著紅色衣服的男子(以下簡稱A君)開始對著被害人一陣國罵,罵完之後B君叫A君將自己的機車牽到旁邊停好,接著就坐在自己的機車上了,一副很生氣的樣子,B君繼續對著被害人叫囂,說著什麼撞到人沒扶人家起來,.如何之類的話,但事實上並沒有發生擦撞。

接著就連同黑色衣服的男子(簡稱C君)把被害人帶往門牌號碼36號的方向走去,感覺好像是想閃躲路口的那四支監視器的樣子,被害人直說抱歉:「大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大哥,一直賠不是的樣子」,講了一下子,A君竟然衝過來拿起安全帽直往被害人身上猛K。

當下我第一個反應就是:「報警」,於是我趕緊進到屋內拿起話筒報警,打110跟報案中心說明車禍有小擦撞,很多人打一個人,麻煩請員警過來處理。
打完電話我又走到陽台觀看,女友示意要我把燈關掉,因為我進出開紗窗有聲音,樓下的AB君有往樓上看了幾次,被害人還是很古意的對著A君直說:「抱歉大哥,你不要這樣,抱歉抱歉」,這時AB君還是一副得理不饒人的對著被害人講說:「撞到人要扶人家起來阿」之類的話。

就在這時候,對面大樓有一名婦人應該是看不下去了,特地下來問被害人說要幫忙媽?你有沒有受傷?這時B君口氣就開始變了,算了啦,沒撞到就好,沒事了啦,一副想走的樣子,A君也開始踩發自己的機車,但是應該是倒車的關係,所以發了好幾次還是發不動,我跟女友心想這警察怎麼還不趕快來阿,人都要走了,那被害者不就白被打了。

由於這個巷口是Y型的,後來A君就牽著機車往左邊的巷子裡去,2個警察竟然從右邊的巷子走了出來,「沒錯是用走的」,我想應該是警車停在旁邊的巷子裡,下車才走出來,但是真的是來的好阿,及時趕到。這時一名警察就問說:「是發生了什麼事媽?」,B君一改超好的態度對著警察說:「沒有啦,只是小擦撞而已啦,沒什麼事啦」,但是警察還是請B君出示證件,被害人還跟警察說:「不好意思,沒什麼事啦,不好意思」,但講了好久警察還是要求B君拿出身分證盤查,不讓他們離開的意思,這時C君連忙打電話,好像在找人的感覺,過了許久,警察還是沒讓他們走,這時又多走出來一名警察,應該是把警車停好了,又過來幫忙的樣子。

又過了一下子,一對中年夫婦騎了車過來,看起來像爸爸的男子(簡稱BC爸)對著警察先生直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擦撞而已」,一邊忙著打煙,也對著被害人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有沒有受傷」,被害人也跟著直說:「沒事啦,我車沒倒,不過對方有倒車」,BC爸說:「你沒事就好,他們摔死沒關係,沒關係」,一面指著BC君,這時警察好像連絡著當地管區的樣子,一直在等人,也沒示意要讓他們走。

又過了一下子另一名警察又出現了,過來了解一下,BC爸試著想跟管區解釋的樣子,講了幾句,管區就對著BC爸說:「我只想聽當事者講,你們一起講我怎麼聽」?於是BC爸就閉嘴了,後來警察把他們分開來談談事情的經過,應該是做筆錄的樣子,寫在小本子上,最後有把紀錄的一頁通通撕給當地的管區, BC君應該是做好筆錄的樣子,走離警察後BC媽就叫他們倆個先回去,BC君就同乘一部機車先離開了,被害人應該是筆錄有寫的比較完整,所以需要比較多的時間吧,又等了一下子才連同警察一起離開。

個人感想:
1.報警應該就是要在第一時間內,雖然有可能警察來的時候,加害人已經走了。但對於被害人也是一份保護。

2.發生車禍時,如果對方的氣焰囂張,應該要暫時忍氣吞聲,請求員警來協助,如果今天雙方都大打出手,有理的人也站不住腳了。

3.打人的A君最後竟然就沒出現了,留下BC君幫他處理,BC君竟然也不拱他出來,被害人好像也沒提A君已經走掉了,感覺A君年紀最小看起來像是無照駕駛,騎太快自摔還打人。

4.現在的教育真是失敗,爸媽聽到小孩出事的時候,到現場時竟然只一昧的抱歉,抱歉,小事,小事,竟然也沒教育自己的小孩,不應該逞凶鬥狠。

5.員警應該先讓被害人先離開案發現場,萬一ABC君在附近埋伏,尾隨被害人加以報復,那後果就不是做做筆錄就可以的。

6.不知道是不是刻意製造假車禍想要敲一筆,看起來很像是要錢的樣子,一直不讓被害人走,看到住戶出來才想要息事寧人。

7.路口及店家都有裝設監視器,要看到整個案發過程及車牌號碼,應該是很容易的事情,不曉得警方會不會主動調查,幫忙揪出A君,還是要被害人自己提告,若今天被害人不提告,A君不就逍遙法外了,如果今天A君有出面處理,想必將來應該會引以為戒,不至於血氣方剛,逞凶鬥狠,這樣才有教育到ABC君。

8.被害人也應該要學會保護自己,比如說站在監視器照的到的位置,大聲呼救,當下就應該找警察來協助,不應該因此而任憑欺負,只能說社會經驗真的不足,對方會仗著人多勢眾。

(PS:這時不應該喊救命,喊救命大家比較不會出來相救,因為人都怕會惹禍上身,應該要喊說:「失火囉,失火囉」,喊失火,大家比較會關心會不會沿燒到自己家,所以圍觀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歡迎正義魔人轉貼,我想如果這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也希望有人能站出來替自己打抱不平的,小弟實在是因為女友拉住我不讓我下去,不然我一定會跟他們打起來,萬一他們有噴子,小弟還真是倒楣....

補充-------------------------------------------------補充------------------------------------------補充
另外也很想大聲呼籲BC君,你們兄弟倆交到這樣的朋友.希望你們能有所覺悟,一起起鬨.打人的竟然跑了,留下你們幫他備案(雖然差點讓你們跑掉),萬一過幾天被害人發生什麼事的話?警察也只會開始查你們備案人的紀錄來當作調查線索,那時候警察也只會找上你們,難道你們這時候要說打人的是A君媽?我們只是助陣而已,但那時候為什麼不講?筆錄裡面完全沒提到,兄弟義氣用在這樣的事情上面,是不是不太對。
2010-01-04 14:21 發佈

JACKWOULD wrote:
深夜問題多~

上01嘴砲最安全
Welcome to Taiwan

華楓 wrote:
上01嘴砲最安全


上01點廣告也不錯
阿彌陀佛

恕老衲直言:





------------------------
老衲神功護體,專用嘴巴拍照
JACKWOULD wrote:
時間:2010年1月...(恕刪)


我是遇過我跟朋友出去玩大約6~7台機車
但是我騎在最前面
然後忽然就聽到後面有那種改很大的響聲 聽到沒多久那台機車從我右邊要鑽過去
然後因為我騎很邊邊了 他又硬要鑽 結果去擦到路邊的腳踏車就有點抓不住機車 左甩右甩這樣
最後他好不容易抓穩車子之後 沒騎走 反而原地一直盯著我看
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盯著我看
正當他準備拉口罩下來的時候
我後面的朋友就到了 他拉著口罩的手就放開 然後騎走
別拍! 別拍! 我們只是好朋友!
歡迎正義魔人轉貼.揪出那個動手的加害者.這個社會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內心OS:手裡抓著泰迪熊.一副要跳天橋樣:社會不公平啦
JACKWOULD wrote:
深夜問題多~台灣的教育怎麼了?

建議改成.......深夜問題多~台灣的家庭教育怎麼了?
台灣的教育沒有太大的問題, 不過台灣現在的家庭教育確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小弟..建議..

如果看見這類事情..當然要先 "明哲保身"..(不要自己涉入危險..)

但是..一定要幫忙打電話報警..(真的..有時候或許會間接救一條人命..功德會記在你身上的..)


我簡單說一下..我有次也發生類似的事...

我開車從小巷子灣出來..有個喝酒騎機車的年輕人撞上來(當時未嚴格實施罰酒駕...)

我的車子小凹..他的車頭毀了..就 盧 要我賠他...

我就很客氣的跟他說...

首先..我的車子有保險..要賠可以..當然要叫保險公司賠..

但是.一定要向警察備案才能理賠..

可是..警察來後..要是判定是你錯..那..換我要叫你賠我..

他就說你好歹賠一點..我還是堅持..要賠多少我沒意見..只要是保險公司賠你...

當時大哥大的通訊還不是很好..我的手機在那.竟然沒信號..不能打通..

他還是一直 盧 要我賠..

沒多久..可能是附近的住戶報警..警車來了後..

警察就說你有喝酒吧..也是你來撞人家的..怎可叫人家賠你...

因為..我是開我姐夫快20年的老車..撞那一下無所謂..(他傷的比較重..)

我就說..我是還好..看他要怎樣..他當然不敢再多說什麼了...

警察簡單抄一下雙方資料就走了..


以上..告訴我們...

1.車子要保險..

2.發生事情要堅持報警...

3.看到事情..千萬不要莫不關心..幫忙打個電話報警..花不了你多少錢和時間的..


祝福大家...


本人所有言論與電腦教學僅為建議.請自行斟酌參考.本人不負任何責任................................................
台灣的警察都來"搏感情"這套,啥都講人情..有時後打架啥的,不太會積極處理,搓搓湯圓希望事主私下和解就好
我在波士頓時,在某家社區型咖啡廳吃早餐,路口也是有車擦撞,後來兩方開車人馬一言不和,開始拉拉扯扯
警察到現場後,馬上掏槍要兩方人馬都立刻趴下..
JACKWOULD wrote:
..我想如果這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也希望有人能站出來替自己打抱不平的,小弟實在是因為女友拉住我不讓我下去,不然我一定會跟他們打起來...(恕刪)


很高興你有幫忙打電話報警
至少你還有正義的勇氣
不過你沒有維持正義的“適當行為”
你女友的心態很不可取
當然你也不須要去跟他們打架
但是你可以在警察來處理狀況的時候
下樓以“目擊證人”來幫助與維護正義
尤其是你說到加害人A已經逃離現場
那更是放縱“肇事逃逸”的行為

社會的正義與公平不能只靠警察(況且警察也不見得就能保持正義)
只要大家多一點點的“多管閒事”
那就不會讓壞人或是喜歡鑽漏洞的人如此“恣意妄為”
這樣哪天輪到我們受到不公平或不正義事件時
也才會有人挺身而出跟我們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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