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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與萬芳醫院的糾紛![已解決!感謝萬芳醫院之回覆]

小弟約於95~96年間因肝炎急性發作於萬芳醫院接受約肝安能治療(健保給付-小弟皆有按時取藥).
因每次回診醫師都會給予下一次之回診條.
上面記載下次回診時間.
直到最後一次回診醫生說了一句肝指數OK了且沒再開立此回診條小弟便認為療程已結束(之後萬芳醫院也無打任何電話與小弟聯絡-這是讓我最不滿的)!
直到98/12/23小弟又再次肝炎復發於彰化醫院就醫.
院方打算幫小弟申請第二次之給付(干擾素).
但院方於今日通知小弟我於三年前於萬芳醫院之療程並未結束屬擅自停藥.
依健保局給付B肝藥物給付原則若第一次療程擅自停藥則爾後肝炎復發之第二次療程將不給付.
打電話給中區健保局與萬芳醫院皆表示愛莫能助.
但若一開始萬芳醫院可以用電話通知小弟為何未回診及可化解小弟誤以為療程已結束之認知!
今日與萬芳醫院詢問的結果對方一再以病歷上之未到診註記來搪塞我!
但是病歷是存放在醫院.我們病患哪能得知內容!就算內容有誤我們也完全無法得知阿?
台灣病人的權力真的只能任由醫院擺佈
請各位相關領域的大大能否救救爆肝的小弟我...救命阿!!!
干擾素真的很貴啦!!!!!!!!!!!!!!

小弟已投訴北市府與消基會.也希望蘋果會理我
2009-12-30 23:59 發佈
今日與彰化醫院之醫生討論過後只能很無奈的先用自費方式打針...
每支約需5000元..每周要打一次..
這些錢我一定要跟萬芳醫院討回
氣死我拉
很明顯是醫院疏失
現在市有理也會說不清
最快處理方法
直接存證信函一張過去

chcsf wrote:
依健保局給付B肝藥物給付原則若第一次療程擅自停藥則爾後肝炎復發之第二次療程將不給付.
打電話給中區健保局與萬芳醫院皆表示愛莫能


其實規定是可以變通,你可以使用行政救濟法。看看健保局要不要處理,因為這些人要變成公務人員都會照規章辦事。
有申訴才有人能負責,不然可以打官司!

肝安能停藥會產生抗藥性。後面肝安能再就沒效!
要改用其他藥物了。有其他方案可以消滅病毒。

找到一個醫生討論一下日後的療程先!不然肝硬化之後就難解!
bba652m wrote:
很明顯是醫院疏失現在...(恕刪)

事過境遷.能怎麼樣呢?你說有他說沒有.重要的證據也保管在他那兒.難保不會被竄改對吧.身體健康最重要.錢再賺就有了.
我有個朋友.明明建保費都有繳.前一陣子一職員打來說.他4年前有一筆欠費累計約3000多元.他說他一向有繳.因為工作沒停過呀.但行員要他提出收據證明.......4年前去那生東西證明呀.本來就很不爽.但行員說沒辦法電腦上就是有這筆記錄.不繳就會停卡.後來你也沒時間跟他玩呀.就還是乖乖再繳了...
我的療程已經改為干擾素...^_^感謝小熊兄..
小弟原先也滿心期待可能有痊癒的一天..
直到這個事情發生讓我對台灣的病人權利感到失望..
醫院撥通電話給病人確認有如此困難嗎??
如影隨行 wrote:

事過境遷.能怎麼樣...(恕刪)


台灣的人真的好可悲...小弟還有機會賣房賣車湊錢...
那些弱勢人民呢?唉~~想到就寒心..
可以尋求醫療救濟訴訟解決,但 覺得"頻果"較快
其實~"醫生說了一句肝指數OK了且沒再開立此回診條"這句話,只有Chcsf和醫生(或許還有護士)在場,沒有任何證據留下....
萬芳醫院~比較容易推卸責任
萬X醫院以前好像被灑過冥紙+抬棺抗議
如果您住在木柵或新店附近
我建議您前往台大總院
之前老婆大人在萬X抽腎的水泡(達6公分以上)
一直弄不好(加上前後進出醫院+住院被打點滴2周)
結果去台大
一次OK
只能說:不能怕麻煩呀(當時感想)
加油,這個真的要好好抗爭
醫院的疏失如果要人民自己買單,那真的是很不合理的事情!
希望版大能持續跟大家分享抗爭的詳細過程,好讓大家借鏡
歡迎加入小惡魔FB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pages/Mobile01/189979853379

Android扭蛋機 wrote:
加油,這個真的要好好...(恕刪)


今天有與文山區的議員連繫...對方表示會擇期找我與萬芳醫院協調...
只是讓我很失望的是因為這件事已經過了2~3年..
所有醫療單據也早已銷毀(報所得稅發現列舉不划算就全用碎紙機碎掉了)...
唯一的文件只剩下那本放在萬芳醫院且不一定可以信賴的病歷...
真的好難過...
今天是今年最後一天也是我的結婚紀念日..
我卻只能花時間在與萬芳醫院的抗爭上....

但是01上的網友卻給我注入了滿滿的暖流...深深感謝大家..
以祝大家新年快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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