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到了申報所得稅的時候了
晚輩想要問一個輔養人的問題......
就是老婆的哥哥及哥哥的小孩可不可以列入我的輔養範圍內啊
因為岳父家人都是從事黃昏市場的工作 , 其收入是沒有資料可查的
目前我申報所得稅時會將岳父母列入輔養範圍內
但是老婆的哥哥及小孩可不可以一併列入輔養呢 ?
如果可以的話 , 我今年就可以省下近一萬八的稅務耶......
GeorgeS wrote:
可以, 但是你老婆的...(恕刪)
無任何收入(各類所得收入),另你可做撫養證明,每月或每季匯款給小朋友,這樣國稅較不會剔除你的扶養親屬人數.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為每年的5/1-5/31,還有一段時間吧!
GeorgeS wrote:
可以, 但是你老婆的...(恕刪)
請教一下 , 所謂的4人 , 含不含自己的兒女 ?
舉例來說...
我們夫妻合併申報 ,
然後輔養自己的女兒1人...合計1人
輔養老婆的父親..............合計2人
輔養老婆的母親..............合計3人
輔養老婆的大哥..............合計4人
輔養老婆的二哥..............合計5人
輔養老婆的二哥的老婆.....合計6人
輔養老婆的二哥的女兒.....合計7人
是這樣算嗎 ? 我可以輔養到什麼程度 , 請指點一下...
因為我岳父是從事黃昏市場的工作 , 所以沒有收入可以查
想要一起申報 , 因為第二個女兒年初剛出生 , 壓力真的是太大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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