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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市600警力抓不到飆仔?怎麼會這樣?

南縣市飆仔橫行
600警力出動
一個人都抓不到
只能靠監視器調畫面

怎麼會這樣
2009-12-27 12:10 發佈
小Q┌ ★ wrote:
南縣飆仔橫行600警...(恕刪)

因為警察杯杯不會飆車...
因為飆車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若有傷人事件,也屬告訴乃論,
除非飆仔攜帶毒品、槍枝或打死人。
警察知道自己的權責在哪裡!

要怪就怪立委吧。
抓到了,比沒抓到還麻煩

以台灣對這種飆車的罰則
頂多抓爽的而已
對飆仔不痛不癢

但是如果抓的過程飆仔有點小擦傷
警察就準備被告到翻了
警察最強的功能就是選擇性辦案

跟視而不見

其他功能就剩下壓榨善良的老百姓

就是這樣而已
*To Get Her*
如果可以配步槍+橡皮子彈+攔車網+拒捕可以暴力處理?
我想條子應該很容易完成任務...
日本70年代對付飆車族時好像也是蠻不友善的...
根本問題在於立委 & 法官 (ex.摸胸十秒內無罪,十大槍擊要犯也可以交保的那類腦殘女法官) , 有心的法官碰上無良的立委不立法(or 更新法條)也沒用.!
小Q┌ ★ wrote:
南縣飆仔橫行600警...(恕刪)


我還以為小Q┌ ★只管高雄市政和捷運

原來也會關心台南啊!
粉紅史努比 wrote:
我還以為小Q┌ ★只...(恕刪)

是阿
melbournebest wrote:
根本問題在於立委 &...(恕刪)


因為上述的情形

所以呢?

縱然抓到了

再放

再抓

再放

他們也很無奈阿

萬惡的諸公禍首是那些關說的立委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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