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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0:41 發佈
可以請教不賣給"人"的理由嗎

那些不是人的傢伙沒跟你收道路建築費就要偷笑了,搞不好您不爽把路拆了還會被告毀損公物(地不是、但柏油路是公費支出呀
國家三要素人民、土地與主權。連基本配備(王冠、城堡跟軍隊)都沒有的女王,簡直比想『叛亂』的山寨夫人還不如。
請洽專業 地政士,
我的話
就不繳交土地稅幾年,
就讓他被國家拍賣(土地銀行)吧~
拍了以後折抵沒繳交幾年的稅
其餘去法院提領就好~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國家都已經幾千億的赤字預算了,想也知道它是不會買的...

但是抽大片土地的地價稅,就一定會抽。(這部分穩賺對吧)

抽到地主受不了了,自然就會想辦法放棄。話說回來,這麼
多土地無法運用,也是地主的問題。若論國土復育,還是先
把禿掉的山頭補起來,而不是花錢買地主的土地才是正經...
如果你的土地在信義區,應該就有可能.
前陣子看到 民視異言堂有報導一集關於土地信託的

那一集講的是交給環境保護團體經營,也可以交給其他的團體經營

其他相關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開版大大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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