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學校被一個推銷員推銷一套英文書我沒辦法抵擋他的話術,所以訂了一套多益的書他說是可以分期,但加起來還是要10000多我只是個學生,沒那麼多錢,我先付了訂金,書要禮拜五才會送來想問各位大大,這種狀況下可以要求取消這份訂單嗎,請各位解答 拜託
消保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訪問買賣乃謂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所謂訪問買賣就是時下之直銷、推銷行為。由於此等銷售行為多是企業經營者主動登門拜訪,加以強力之推銷,使得消費者常常須在極短的時間內做成決定,但又無足夠有關商品之資訊可以加以判斷,因此消費者常常做出不符合自己利益之決定,因此消保法乃於第十九條規定,賦予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解除契約。
s7907051990 wrote:今天在學校被一個推銷...(恕刪) 推銷員: 先生,你額有朝天骨,眼裡有靈光,仙人轉世,神仙下凡,我終於等到你了,不要走,雖然我洩露天機,災怯難免,但是我命中註定,就算我要冒天大的危險,我也要賣你這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