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司法判例... 讓我對我們的法律司法從業人員的邏輯推理能力很失望...
法律司法人員應該要有很好的邏輯推理能力... 才能幫助人民... 而不是在玩文字遊戲!
法律系是不是歸到第二類組... 才有提升我們法律司法從業人員的邏輯推理能力?
angelliketw wrote:
第一類組就沒有版主所謂的 "邏輯推理能力" 嗎?
何以念理工組就明顯擁有較強的邏輯推理能力?
ycweng wrote:
就算是第二類組中邏輯能力不錯的,還不一定能贏過第一類組某些科系的邏輯訓練
不能看個例... 以比例來說是的... 第二類組邏輯能力一定勝過第一類組... 不用懷疑!
阿輝 wrote: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
Shuuta wrote:邏輯推理能力偏天生... 類組差異比較大。
現今那些 "天天流" 法官缺的不是邏輯能力,而是社會經驗 &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同理心...
至於社會經驗,同理心,不同類組差異不大,所以不用特別去區分。
至於要有相當的社會經驗才能當法官,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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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如限定要有相當的社會經驗才能當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