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周年慶累積的特別禮券

及特別禮券抵用券消化掉

在超市買了三千三百元的商品
拿出六張特別禮券($500)及三張特別禮券抵用券($100)來結帳
但是遇到問題了
結帳櫃台小姐說:”特別禮券抵用券”是要扣除使用”特別禮券”後的消費金額,每滿一千元才可使用一張
呀!有這新規定?
請問小姐:在哪裡有告知這新規定?
小姐說:不知道,但公司這樣告訴我們
不得要領
只好請主管來解釋看看
為何在周年慶送”特別禮券抵用券”時
說明的規定是 (購買滿1000元商品才可抵扣100元)
且在”特別禮券抵用券”上也是如此載明
為何等到顧客要用時
卻變成新規定
要扣除使用”特別禮券”後的消費金額,每滿一千元才可使用一張
結果超市的主管、課長、經理的答案都是一樣
抱歉!
雖然原先沒有那樣的規定
但公司開會後決定要如此實施
他們只能遵守公司的規定
咦!
使用規定不是在購物滿額兌換”特別禮券抵用券”時,就已經說明及載明了
買賣雙方的約定不是已經完成了嗎?
那使用規定哪還可以隨百貨公司規定高興改就改?
那好
退一萬步說
新的規定在哪裡?
有無公布或告知?
經理說:抱歉!沒有
那你們依甚麼理由限定顧客使用”特別禮券抵用券”?
經理說:抱歉!沒有,但是公司就是這樣規定
實在吵不下去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
就是 (雖然沒有規定,但就是不給你用)
雖然金額不高
但心中極度的不高興
為何大立百貨可以如此蠻橫不講道理
使用規定隨百貨公司高興改就改
不顧雙方原有的約定及規則
更離譜的是
連規定已經改了
新的使用規定都不用告知顧客
就可以蠻幹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