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似乎是抓到小偷還是盜用偷去證件的人了,法院寄來傳票,問題是我弟弟已經出差去國外工作
。家裡老媽收到傳票十分緊張,因為傳票上背面印有無故不出庭要罰款三萬字樣。
傳票寫的是準備庭,我們原告可以不出庭嗎?

如要向法院請假,該如何作?請我弟公司主管出具出國公差證明可以嗎?
寄去法院還是該如何通知法院?
請教版上有處理經驗的各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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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 wrote:
請問所謂出國證明,有必要格式嗎?
向哪個機關申請?還是只要我弟公司開具就可以?
必須有人帶去法院嗎?不能寄信或者傳真嗎?家人都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