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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更新日期:2009/11/26 04:09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員警偷拍取締交通違規迭生爭議,北市員警遭民眾檢舉,在「禁止行人」的基隆路高架橋取締交通違規,還被Google街景車拍到,照片上傳到Google maps,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諷刺:「這麼愛搶業績,這下子,丟臉丟到全世界了吧!」


員警在制高點偷拍取締交通違規,頻頻引發民怨,警政署還訂出「需著制服」及「採證行為公開」二大原則,但根據Google maps的照片顯示,該路段就位在基隆路與羅斯福路圓環的高架路段,一般行人或機慢車都無法上橋(網址:http://0rz.tw/CaVXu)。


網友指出,取締員警為了開單,竟在沒有慢車道的高架橋邊緣「搏命演出」,搶錢搶成這樣,真的令人嘆為觀止,也有眼尖網友藉由Google maps特有的三百六十度全景照片功能分析指出,員警在偷拍點前還放了二個交通錐提醒車子減速,「顯然搭警車上橋偷拍前,早有準備,不是臨時起意。」


記者請北市交大依據照片,提供取締偷拍的轄區員警所屬單位,交大執法組長李日聰坦承,該轄區屬於北市中正二分局,開單的員警也是該分局交通隊員警,該員警執法方式並未違規,但在高架段執行取締,確實有一定危險性,交大「並不鼓勵」。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交通隊長蔡仁華表示,該名員警執法的時間,應該是今年三月,考量該執法地址確有爭議,「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在那個點拍照了。」


交大執法組表示,逕行舉發的取締點,確實經常遭民眾抱怨,各分局、交大目前取締拍照的地點,都必須先造冊,報准各單位主管核可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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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可否認,我的日子實在是過得太閒,特別上"股溝"去找這位警犬隊(狗仔隊)隊員,讓大家瞧瞧!!

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後方放了三角錐,應該是怕被撞成殘廢吧!
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2009-11-27 8: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Google Maps 網友
這真的是太牛B了!!

丟臉丟到全世界....
chienhyu wrote:
警偷拍登Google...(恕刪)

lag囉
wan930 wrote:
lag囉...(恕刪)

LAG的表情符號咧...........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在那種地方被撞死了,撞人的人要負責任嗎?
(就算事故意的也一定會說是車子故障
一般人可以站在十字路口正中心嗎?
一般民眾不能走的地方,警察為了執勤也不能走??
指揮交通跟拍照都是執勤....
再說...他是拍違規....這算搶錢....怎麼你不去法院告他搶劫呢?
奇怪的思維....

沒有這些警察不顧自己安全的拍照,一堆自己為是了小鬼早就噴到不知哪裡去了.... 警察有業績沒錯,但是業績和這生命安全比起來,業績會多到會讓樓主作同樣的事嗎?

開玩笑罵兩句就算了,連牛B都出來了~~~ 你滿20歲了嗎?

沒需要警察時,罵的根什麼一樣,需要警察時,還埋怨怎麼那麼晚才來.....你會發這種文,以及其他會一起罵這警察的網友,我相信水準也可見一般.

做人要互相體諒,大家都有自己的職責.
取締交通違規管它是不是偷拍,就算是倒掛在橋下都不為過,光是違規就是不對了,哪來的一堆理由咧 ~
部落格:http://novafly.idv.tw
gameman01 wrote:
LAG的表情符號咧....(恕刪)



對阿,說好的lag符號咧~~~
40342,40342,43424343420,024,43420,333424024,334202
這真的是太酷了!!

讓全世界瞭解台灣的員警多麼精實,那麼危險的工作他們也幹得下去。
執行公務中還有人想去撞那可是標準謀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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