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李明依終於離成婚了

花了十年, PEter不用負擔贍養費跟兒子教養費, 反倒李明依要給 Peter贍養費, 而且監護權跟探視權還兩人共同擁有, 我覺得李明依真是天下好媽媽的榜樣, 對照不久前一歲四歲小女孩被虐死, 只能說小孩子命運大不相同, 不論如何, 李明依犧牲這麼多, 終於離成婚, 還是恭喜她囉

不要又牽拖到西餐妹身上, 好男人壞男人不論哪個國家都有
2009-11-25 9: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李明
她是誰? 我也想吃西餐妹 泡菜妹 櫻花妹 各國妹
citylady wrote:
花了十年, PEte...(恕刪)


犧牲啥~~

她自找的不是嗎~~

我也覺得是她自找的~

話說幾年前他還跟某位男模(?自強)大方公開感情哩!

當時的她不是還屬於有婚姻的狀態嗎?

那時候所做的事就沒人討論~

現在才在那邊裝弱勢~
citylady wrote:
花了十年, PE...(恕刪)

樓主大大您好:
傳統的觀念其實是錯的.老公不一定要付錢.視經濟狀況有可能相反.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李明依的名言...

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saneno8341 wrote:
李明依的名言...

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樓上打出來了 看到這句話就討厭
saneno8341 wrote:
李明依的名言...只...(恕刪)



我比較喜歡柴九哥的名言: 人生有幾個十年..最要緊是活的痛快..
有看過她在剛結婚時接受電視專訪時講的話,尤其是為什麼會訂婚的那一段,就會覺得她的婚姻不離婚真的是運氣好,離婚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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