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些奇怪的法官做出奇怪的判決時,
就會有人說現在法官的養成教育沒有社會資歷.....如何如何,
然後提出陪審團制度來說:『台灣為何不用陪審團制度』
但是現在的台灣,真的可以用陪審團制度嗎?又有幾個人敢去當『陪審團』?
一些重大受矚目的案件....
可以不受輿論及自我政治立場等因素的左右而公正的做出判決(有罪或無罪)?
或者,不會受到不必要的『關切』?
屆時要不要每個陪審團成員都是蒙面變聲出現?
而陪審團名單有沒可能被人肉搜尋到,而讓陪審團成員心生畏懼或被利誘??
片中的小律師因為槍枝氾濫的問題槓上軍火商聘任的大牌律師,
劇中的陪審團不是受到威脅就是利誘,
算很好看的一部片子.
若真的採用陪審團制度.
以台灣目前大多的民眾性格

而且我們採的是大陸法,而非英美法......
greg6143 wrote:
現在的台灣,真的可以...(恕刪)
我覺得有問題的是,台灣民眾心中的那把尺。
有多少人是客觀去看待事物、又能在團體中堅持觀點不怕被標籤化的呢?
別忘記,人是"社會性動物","從眾性"在台灣民間不諱言的很嚴重。
光是看不同政治顏色爭執就知道了。
但在美國,一碼歸一碼,選舉完民間支持群眾並不會對立成這樣,而是理性去面對。
樓主請先想想,陪審團雖說是有條件規則的隨機抽選成員?
只要不跳脫上述問題,陪審團制度在台灣根本會是種已偏概全下的團體多數暴力。
以車禍事故而言,台灣很多死者為大、轉移焦點的說法...
一個陪審團中只要有幾個這種想法的人+沒有主見易被扇動的人?
會變成陣亡的肇事者沒啥事,反而沒陣亡的被害者是含冤難屈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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