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是我在上英文時跟我很好的業務,雖然她現在在國外,但還是有保持聯絡,最近她告訴我她遇到了一個麻煩,希望我能夠幫助她,但法律上的問題我並不了解,想上來請教各位前輩。
以下是她遇到的問題。
您好 ,今天接到家人電話說收到法院的訴訟單是關於中華電信的帳單未繳。 我目前人在國外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麻煩您請給我一些意見。
五年前我幫我的外國朋友申請ADSL, 因為當時的房東不處理網路部分,還有外國人申請比較麻煩, 所以他們拜託我幫忙申請。 地址是台中市精誠路XXX巷1號5樓, 名字是游XX。我並不住在這一個地址, 但是這幾年來都是他們負責繳費以及使用, 都沒有問題。
一直到今天我的家人從舊家的地址信箱(帳單地址跟法院的訴訟信寄的地址不同), 收到法院的訴訟信, 告知我信件的內容是關於4月累積到10月的帳單都沒有繳清。 我馬上問朋友才知道他們搬家了(不確定何時搬的), 他們搬家時並未告知我 ,而我是去年6月就來國外念書。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此事(除了繳清此筆帳單之外)? 該上法院嗎? 我人在國外該如何處理? 麻煩您告訴我該如何解決
因為這個合約已經到期 我沒有再繼續簽約 但是他們沒有繳費的問題 法院把信寄到我家 也是我的名字
朋友本人已經有一段時間都在國外了,但是處理這樣的法律事情是否一定要從國外回來本人辦理呢?想請問一下板上的法律前輩,遇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您。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