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憲法..到底是和平的表率還是各國利益角逐下的商業產品..

歐盟憲法..到底是和平的表率還是各國利益角逐下的商業產品..

最近看到捷克共和國..通過了里斯本條約..為歐盟一統之路在鋪上最後塊磁磚
成吉思和殺戮征戰了多年才拓大到最後版圖
然而歐盟在和平下..促使了新的宏大結構共同體
目前歐盟外長與歐盟主席..真像新的武林盟主
各國領袖都想分一杯羹
到底是和平下的權力拉扯
還是利益與權力的分贓..值得玩味
等東協+幾成型後
以後像台灣這種小國..大概都邊緣化了..



里斯本條約是在原「歐盟憲法條約」的基礎上修改而成。2004年10月,歐盟25國領袖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
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約,目的在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統一進程的順利發展。

歐盟主席的實際權責,雖不如歐盟外長,但畢竟是歐盟最高盟主。
具野心的國家和政客們,則把目標放在掌有實權的歐盟最高外交代表職務,英國外相米利班為其中之一,未來幾星期競爭將逐漸白熱化。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21988
2009-11-04 8:58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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