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31/17/1u1rv.html
大家是否會看不慣 台灣檢警辦案 常有以案養案 釣魚的行為~ 若治安防治最好的手段就是犯罪的預防??
犯罪預防在使想犯罪的人可以事先阻止其犯行~ 更甚是讓他知法而不敢犯罪..
但以今日台灣檢警辦案手法卻往往呈現背道而馳的行為..... 例如常見網路釣魚抓些援交的人 都有引誘犯罪之嫌
檢警以調查不公開 當說詞時....但有無 明知有人犯罪卻隱匿其罪行知情不報的嫌疑? 坐視犯罪行為擴大??
假如今天抓的是恐怖份子..... 應該不是等他炸掉總統府才可以辦人吧?? <<但感覺此次職棒涉賭就是如此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