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看到一個看板佇立在一個路邊停車格旁邊...上面寫著"本車格已承租,停車請留電話"小弟是第一次看到可以承租特定停車格..所以覺得很新鮮...但心裡也有疑問...真的可以承租特定路邊停車格嘛?有圖有真相~~
needed wrote: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別縣市我不知道不過在台中市路邊停車格是可以承租的...不過沒有規定是固定停車格...是以路段為區分....例如漢口路二段....我承租了一個停車位...在漢口路二段..我可以隨便找一個停車位停...收費人員是不能向我開停車收費單的..因為我車前擋有貼一張停車承租單..是繳月費的...那店家可能是因為方便..就承租停車格.....那車主是希望能停在自家門口...你如果要硬停.....他是沒你辦法的...但是自己車子....以下自己想..
needed wrote: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可以的唷...=======================購買停車月票之相關發售規定: 指定區段票一、售價:小型車每張每月新台幣陸佰元。二、購買資格:限地址為本市收費路段二側之住戶(地址含巷、弄者均不屬之)。三、檢附證件:1.行車執照2.建物所有權狀(謄本),或民國60年12月20日建築法修正前之下列證明文件之一:(1)戶口遷入證明(2)完納稅捐證明(3)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3.如行車執照與前述建物證明文件非屬同一人,須另加附建物所有人同意書。 其發售停車月票時間為每月上班日發售當月或一至六個月份之停車月票,發售地點:本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1F)辦理即可,如有疑義請電洽我們管理單位:交通處停車管理科(04-22258160、04-22258029)查詢,我們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