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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格可承租?

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看到一個看板佇立在一個路邊停車格旁邊...
上面寫著"本車格已承租,停車請留電話"
小弟是第一次看到可以承租特定停車格..所以覺得很新鮮...
但心裡也有疑問...真的可以承租特定路邊停車格嘛?

有圖有真相~~


路邊停車格可承租?
2009-10-30 15: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邊停車格
needed wrote:
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那是私人的嗎 ?如果不是應該是陸霸行為吧.....
needed wrote:
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最好是可以這樣啦~
直接舉發路霸
這是在哪?
台中市來說,路邊停車可月租月繳,但不能指定位置,
個人覺得應該是為了佔位置唬爛的。


他是在鼓勵以後看到停車格都用這種方法搶嗎
哪位仁兄有異想天開到
needed wrote:
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別縣市我不知道
不過在台中市
路邊停車格是可以承租的...
不過沒有規定是固定停車格...
是以路段為區分....
例如漢口路二段....我承租了一個停車位...
在漢口路二段..我可以隨便找一個停車位停...
收費人員是不能向我開停車收費單的..
因為我車前擋有貼一張停車承租單..是繳月費的...

那店家可能是因為方便..
就承租停車格.....那車主是希望能停在自家門口...
你如果要硬停.....他是沒你辦法的...
但是自己車子....以下自己想..
needed wrote:
今天小弟在路上閒晃....(恕刪)


可以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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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停車月票之相關發售規定: 指定區段票


一、售價:小型車每張每月新台幣陸佰元。

二、購買資格:限地址為本市收費路段二側之住戶(地址含巷、弄者均不屬之)。

三、檢附證件:

1.行車執照

2.建物所有權狀(謄本),或民國60年12月20日建築法修正前之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戶口遷入證明

(2)完納稅捐證明

(3)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

3.如行車執照與前述建物證明文件非屬同一人,須另加附建物所有人同意書。

  其發售停車月票時間為每月上班日發售當月或一至六個月份之停車月票,發售地點:本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1F)辦理即可,如有疑義請電洽我們管理單位:交通處停車管理科(04-22258160、04-22258029)查詢,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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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在北縣蘆洲看到的~~

其實小弟明白有所謂的區段承租~也就是說在某個區域內的停車格只要有承租證~都可以停~

但今天看到不解的的地方是...照片中是說"此停車格"....讓人難免會跟路霸聯想在一起...
我記得是可以的,像是台北縣政府的路邊停車格,你可以用一個月兩、三千元,去包租喲
原來路邊停車位可承租
高雄市不知有沒有
下次留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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