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用過旅行支票???如果我家人在第一欄已經簽上他的名字~~~我是否還能拿去用?? (我的意思是說,我在下面那欄簽上我的名字)還是我直接冒簽我家人的名字, 反正外國人也看不懂中文~~不知道需不需証件証明是不是本人????
真是多謝各位大大的講解~~~那意思說,如果我先叫我家人把上下2欄都簽完名~~那我就可以直接拿去用囉?!!不過我有個疑問耶~~~我之前有去goole大神請教過~~都説第2欄是要在收取人面前親自簽耶?!!!??信用卡和旅行支票的不同哦?!?~~我想應該是一個有利息的問題啦,一個沒有啦~~~~哈哈哈~~
你的家人把旅行支票給你,你就是所謂的「收件人」呀。只不過這樣上下就都簽完名的旅行支票會比較危險,因為理論上任何人撿到都可以去兌換。這也就喪失了旅行支票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安全去銀行兌換的時候可能會要求你出示證件,另外也會收取一些手續費。詳細的情形打電話去銀行問最快囉。如果是你是想要帶著你家人已經簽過名的旅支出門,我會建議你帶著水單與旅支到原購買銀行喚回台幣之後重新購買新的支票,然後在簽上妳自己的名字,這樣的支票帶出國比較安全。另外通常旅行支票的匯率會比較好,而且比現金安全。只是要花時間找地方兌換比較麻煩罷囉。
唉~~~問題就是~~星期一要出國了~~~結果我家人才臨時拿幾張他已經簽好第一欄的旅支,叫我拿去用~~~~所以才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到底是要叫我家人直接也把第2欄簽一簽???還是有其他的辦法,難道我真的無福消受這幾張旅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