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子在網路買相機,被詐騙集團騙了他的手法是盜用他人帳號,所以儘管對方評價100%,仍是有風險的事後我到警局報案,...最近來了張傳票都幾個月了,我早就忘記這件事了重點來了,這到案日期是非假日,...拜託,我也要上班耶~~~請問,像這種傳票,我是告訴人,非得要到案嗎?不去會不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