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因為公司裁員,所以10月中就要走路了,而且明年就要當兵,工作並不好找,打算申請失業補助金,來撐一段時間,想請問板上的神人們,領失業補助金有無壞處?小弟是有聽同學講過,別領滿5個月還是6個月,因為這樣之前工作的勞保就會重新計算,還有人跟我說,領失業補助金是從你以後的退休金拿出來抵扣的,不知道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嗎??想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如果沒記錯只要是非自願性事業都可以拿著離職證明去各勞工就業服務站辦理它的失業補助金給付是由失業保險的部分給付,與勞工保險無關最高給付6個月(之前好像有說要改成9個月)為原勞保投保薪資了6成若6個月內重新就業它會把剩下未領的部分,折半給你當作提前就業獎勵金下次等你在新工作重新投保勞保滿一年若不幸又失業,可重新申請若新投保未滿一年則無法領取
真是認真努力的好學生~只要有保勞保超過一年~拿著資遣證明書~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到就業服務站就可辦理失業補助金另外你的健保如果附掛在公所內的話,六個月也是不必負擔健保因為勞保局會在支付你失業補助金時順便幫你付健保費
Ricky7251 wrote:小弟最近因為公司裁員...(恕刪) 失業補助領的是勞保裡面就業保險這一塊就保方面,一般公司都會幫你一起加保但是你保工會的話,裡面就沒有就業保險純粹只有勞工保險而已所以無法領失業補助補助方面是資遣前3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6成基本上可以領6個月但是身心障礙者可以領到9個月領完6個月後,就保年資從新計算(不是勞保年資從新計算)之後如果找到工作再被資遣的話,就保年資要滿一年才能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