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權益不可不知........【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

莫明奇妙的理由被停權....
被停權後又不能復權....

算了乾脆把所有文章都刪掉....關閉帳號好了
2009-09-24 17:59 發佈
simonchutw wrote:
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

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73000嗎?
為什麼一些可以公開討論的事也要私訊來問? 好好幫蔣大衝流量不行嗎?
我收到的版本是全家平均一個月如果未滿17400元
就補助50%

01管理員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simonchutw wrote:
今天收到的內容:一、...(恕刪)


看了很久...

文言文還是看不太懂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白話文嗎
simonchutw wrote:
我收到的版本是全家平...(恕刪)

我也是這個版本,可是我辦了快2個月,

還是沒消沒息...
Q&A

希望有回答到妳們的問題.

題外話,22K是這樣算出來的嗎?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5&menu_id=543&webdata_id=2949&WD_ID=





五、 問: 問:98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弱勢者自付健保費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各地區審核標準為何?

答:





(一)
在台北市: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7,655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高雄市: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6,96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台北縣: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6,18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台灣省: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4,74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金門縣、連江縣: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1,100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二)
在台北市:17,655元 <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6,483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高雄市:16,964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2,61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台北縣:16,188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1,58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台灣省:14,744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9,65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金門縣、連江縣:11,100元≦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4,800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三、補助期限:

(一)98年6月1日前申請者,認定符合補助資格後,自98年6月開始補助;98年6月1日以後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自申請當月開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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