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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主嫌邱和順盼解除羈押陸父當庭發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2/17/1rl9m.html

沒想到這案子到今天還沒完沒了,不過我覺得陸爸爸可以試著放下這一切,若是被告真的是罪犯,被羈押了二十多年也算懲罰夠了,但如果對方真是無辜,那是不是也欠被告一個公道?最重要的是陸爸爸自己和家人一直生活在這樣的陰影下,對陸爸爸而言也是種痛苦,我想陸正也不願看到自己的家人因為這件事而不快樂地過了二十幾年,好好把握和身旁的親人快樂地過下去才是當爸爸最重要的責任,對於陸正案,陸爸爸和檢調也盡了力,雖然結局不儘如人意,但陸正知道有個這麼愛他的爸爸,我想他也不枉此生,想想你和陸正有過的快樂時光,擁有這樣的回憶也算是種幸福.祝福陸爸爸.


2009-09-22 23:21 發佈
相信版上許多網友對陸正這個案子應該沒有印象,但這個案子卻讓我開始了解什麼叫人間蒸發。
延宕超過20年的案子似乎已經被多數人遺忘了,陸正如果還在的話應該31/32歲了吧。
winston58 wrote:
http://tw....(恕刪)


真的是夠誇張的,什麼司法?
判到罪嫌往生以後,再用觀落音提審........
直到罪魂輪迴以後.....
明明就有扎了兩刀~有啥好爭辨的~
直接拉出去轟個兩槍~~就解決啦~
台灣的官司都是歹戲拖棚~被害者與加害者~為了官司身心俱疲~
律師與法官~分錢可是分很大~~
如果是我的話,很難放下,我的小孩,看著由生到死,我會記得他要零用錢的樣子,也會記得他挨訓滿不在意的嘴臉,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寶貝,他已經不在我身邊了,爲什麽還要為幫忙毀尸滅據的人解除羈押而和解?
公不公道司法自有定論,延押和上訴是因為陸父愿意么?孩子健康健康和美誰會在法庭上情緒失控。寄希望與法律是期盼他聲張正義和懲處壞人的,所以說人做事的時候不要搞得絕對,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winston58 wrote:
http://tw....(恕刪)


那給陸爸爸一把刀, 把當初動手的人抓來, 讓陸爸爸x牠兩刀。

然後, 20年後, 一筆勾消?

台灣社會充斥著重案免死的案例。

經濟詐欺犯則是關一天扺好几百萬的。


國際特效組織, 為什麼不多關心中國大陸或中東那邊的犯人?

我想要是嫌犯覺得這二十年的折磨生不如死
那趕快去自我了結一下
讓法官,受害者家屬,還有自己都解脫
打了二十年的官司
真是好一個法治國家啊
說得比唱的好聽 那些伍x元 朱x雄的 在牢裡不是每個都像快死了 出來勒變一尾活龍 我覺得當初沒判死刑就很瞎了.......誰曉得他出來後會不會又幹一票 就算不是殺人放火 光是飛車搶劫或是偷車 竊盜 這些就令人受不了了.....
繼續關吧 有guts一點吧......以死謝罪吧
皇国の興廃この一戦にあり。各員一層奮励努力せ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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