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吵這個沒啥營養
不過既然要討論
就要把一切攤在陽光下
根據 http://www.trtc.com.tw/img/all/A61/report2008.pdf
這份台北捷運公司的年報
2008 年
總收入 112 億
總支出 105 億
營業成本 83 億
營業費用 22 億
盈餘 7 億
其中有一段
租金支付
臺北市政府將臺北捷運系統以出租方式委託臺北捷運公司
經營管理。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第15 條規定:「產權屬政府所有之大眾捷運系統,由政府
以出租方式提供捷運公司使用。但在捷運公司開始營運5
年內,階段性路網尚未完成者,得以無償借用方式供其使
用。捷運公司負責捷運系統財產與設備之維護,及系統設
備之重置。」,本公司與臺北市政府於1996 年起5 年內,以
每年每條路線1 元之租金經營管理。自第6 年起,重新簽
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租賃契約書」,租賃期間
自2001 年3 月28 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由本公司
負責相關財產之維護管理與系統設備之重置,租金按本公
司提撥之重置經費及營業收入百分之四計收,並得視營運
狀況,每二年由雙方協議後調整之。2008 年繳交24.49 億
元之租金,全數撥入「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
置基金」,作為捷運系統未來設備汰舊換新之主要財源,以
確保捷運系統永續經營,至2008 年底止,本公司累積繳交
之租金已達187.89 億元。
台北捷運公司在 2001 年前
租金是一塊錢
即使到了 2008 年
租金也只繳了 24.5 億
總經費超過 5000 億的工程
一年只付 25 億不到的租金
台北市政府的收益只有 0.005%
比存銀行還差
不過有人會說至少是賺錢的
帳面上看來是這樣
如果不折舊的確是賺錢的
但折舊一但攤進來就不得了
5000 億裡面扣除土地不折舊
其他要折舊的部份我並不知有多少
就算一半 2500 億分 50 年去折好了 (那有那麼好, 一般 20 年就很久了)
一年要折 50 億
寫了一推
就是說台北市政府把一年要 50 億租金的台北捷運
用 25 億租給了台北捷運公司
就這樣
然後台北捷運公司只賺了七億
就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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