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7-11 對於200元已中獎發票的正確流程

詢問7-11客服問題之信件

中了200元之後的在7-11商店的正確兌換流程

因為各地方的店面說法不同

嚴重的甚至給人故意刁難的感覺

所以請教一下正確的流程

否則只好請媒體去查證了



7-11網站公佈流程

二百元之中獎發票可否至7–Eleven兌換?
不論是否由7-Eleven開出的,只要是中陸獎200元的發票,開獎後即可至門市兌換等值商品(不含代收類商品),但需在兌獎截止日前
10日前兌換。

http://www.7-11.com.tw/FAQ/faq1.asp

2006-01-02 22:03 發佈
950102 7-11回函

您好~
感謝您的來函指教,這封信對我們而言非常重要,造成您的不便及困擾,在此謹代表公司及門市表達最誠摯的歉意及本公司亦會
加強員工之教育訓練,如果您日後有在門市發生不愉快的情形,我們希望您能提供事情的發生的時間、日期以及職員對顧客不禮貌詳細陳述,我們一定會再聯繫所屬的主管協助處理,謝謝您!!

再次感謝您的來函讓我們知道有此問題進而加以改善缺失,今後若有任何服務上的問題或相關建議,更歡迎您來電本公司免付費專線0800-008-711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
敬祝 健康快樂!
統一超商 聯合服務中心

950102 給7-11回信

我只是想知道貴公司對於
以中獎的統一發票200元的兌換程序
有店家說要看身分證,甚至要求我填寫資料在發票上
這點我頗有疑問
如果我把個人資料留給貴公司
請問貴公司要做啥
以往我兌換200元中獎發票
都是只需拿發票去確認是否是已中獎發票
就可以兌換物品
而今
要驗證身份
我認為合理
要填寫個人資料
這點我就覺得是刁難
除非是貴公司有規定
那家門市?
XX縣XX門市


0921XXXXXX XXX

小弟來回答你

請顧客填寫正確資料的 並不是刁難

那真的是總公司規定的作法,需填寫資料, 並核對身份證明

小弟在的門市 ,不用填寫 因為給顧客方便(有些顧客不想寫)

有填寫的也不看身份證(相信顧客誠實填寫)

正如您所說, 每家門市作法都不同(有無遵守公司規定), 請您見諒.

也感謝您對7-11的照顧喔 ^_^

請問一下是填寫到發票背後的欄位嗎?
如果是
那還不如自己去郵局領現金好了
(這只是個人看法)
但我只是要確認流程罷了
真的有這麼難嗎
(這才是我內心真的很x的話)
如果真的7-11的流程是如此
我也會照做
但是
客服不用給我這封有點感覺是打哈哈的回函吧
但還是感謝您的回應
謝謝~
恩...在我國小的時候曾經也是因為 第一次要換用中獎的發票去換東西
但是因為年紀小不知道正確的程序 加上又是第一次在7-11換
所以哩 我就把資料填在發票後面了(國小連身分證都沒有你還填....)
結果到了7-11 店員就跟我說 如果填在發票後面就不能換了
他會給你一張表格要你填一些基本資料

所以 如果要在7-11用發票換東西
不用把資料寫在背面

提供給你參考
如果錯誤歡迎指證
可是我都是自己填好, 再拿去7-11換的耶..
剛開始有一兩次遇過還要對身份證的, 後來我都還會主動問店員: 要不要看身份證?
我在想是不是之前有發生過偽造發票的事件, 所以剛風頭過去時, 會要求的比較嚴苛?
其實會想在7-11換發票, 也不過是圖個便利嘛,
人家給我們方便, 配合一下又何妨?
電子妖精所陳述的做法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距今應該有五年左右。財政部現在的規定就是要兌獎人清楚填寫所有欄位,兩百元兌獎只是因為超商為了提高來客以及回流率,為達成便民與財政部協商後的共識,否則,一千元的獎項也大可以兌換等值商品啊~超商之所以要核對證件(身分證或駕照),就是必須肩負以往銀行核對資料的責任,倘若有兌獎人資料造假,且超商未善盡核對之責,還有可能受連帶責任之處分(偽造文書)。另外,超商若收受兌獎發票後,到郵局窗口兌換現金,也得出示證件並且由郵局造冊,留下基本資料,以便未來查證之用。

簡單說,以前是方便民眾兌獎,所以政府與業者達成的共識是普獎毋需填寫基本資料欄位,不過偽造發票兌獎的事件層出不窮;自從改用防偽油墨印刷發票流水號後,政策就改為要完整填寫欄位並且出示證件核對基本資料。樓主若不放心個人資料(實在是詐騙花招太多讓人心惶惶...),大可以到郵局專屬兌獎窗口,免抽號碼牌即可兌換現金囉~


...我們超商職員夾在顧客與總部之間,才是盡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真的越做心越累...不管是身為消費者或是職員,大家請多尊重彼此,多體恤彼此的辛勞之處。
『自信、優雅、浪漫、智慧、謙和與剛毅的完美表現』 『意志啟發成功 熱情創造永恆』
補充我自己對於顧客不方便留下基本資料的做法。不方便留下基本資料的原因不外乎有,忘了帶證件(有相片、姓名、身分證字號以及戶籍地址的證件,所以只有身分證以及駕照為有效證件,健保卡...抱歉了~)、不知道要完整填寫資料欄位、還有不識字(鄉下地區...我真的遇過有阿公帶孫子來兌獎...結果都不識字的案例),或者是身心障礙(我門市附近有醫院)、沒帶眼鏡...等等狀況,這些都是親身經驗。

可是我的做法是,如果顧客是經常來的熟客,或者是偶爾來的顧客,站在便利服務以及作好客緣,只要我確認發票正確無誤,我會請他們先去選購兌換商品,欄位則由我以自己的名義來填寫。當然這樣對顧客方便多了,結帳時僅需提醒一下兌獎要注意的事項就好了;唯一對我不方便的地方是,每個發票兌獎週期,我都要寫上五六張以上的發票,就怕到時候國稅局以為我經常有這類的收益,哪天輪到被查帳而已...
『自信、優雅、浪漫、智慧、謙和與剛毅的完美表現』 『意志啟發成功 熱情創造永恆』
我都是背面寫一寫直接拿給店長
不過印象中確實有過一次被某家拒收他家的發票

話說回來...我中發票的機率好像比樂透還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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