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好多的大案子兇手每每落網 就說自己有精神疾病藉以規避司法的刑責之前有富家子砍女友一百多刀的案子前鎮子又有 在火車上殺人的案子我想請問的是裝精神病 就可以規避法律的懲罰嗎??被精神疾病傷害的被害人 所受到的傷害就不是傷害嗎?法律不是該以加害人的"犯行"來做完判決的依據嗎??為何如此禮遇精神病患??
hibitat wrote:應該說是裝精神病"成功",就"可能"可以規避法律的懲罰精神科醫師要一同配合 題外話一下...曾經有人想要逃避兵役...裝精神病結果判定...不適合服役...建議退伍....可是...要留院治療....而且...由於不是軍人身分...醫療費用...家屬要自費....(就跟住院一樣)好像...被關了半年才放出來只能說...醫官...你真的好壞喔!!!
egg336 wrote:題外話一下...曾經有人想要逃避兵役...裝精神病結果判定...不適合服役...建議退伍......(恕刪) 以前服役時曾遇過有軍官情緒崩潰在營區邊走邊嚎啕大哭被醫官建議送軍醫院精神科療養兩星期的往事那時從專科醫師處得知某些精神疾病是可以透過抽血檢驗判斷因為發病時血液中某些成分濃度會提高其他如大腦各區的運作與放電情形也會與常人不同我去軍醫院精神科病房探望該軍官時意外發現高中同學就在鄰床"據他表示"他有嚴重的憂鬱症同學後來不知提早退役了沒倒是該軍官後來被判定為非正式的精神疾病回到單位後暫時不用帶兵到比較沒壓力的單位待到退伍
歹誌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wrote:對阿!!以前的老師就...(恕刪) 不錯的預防方法唷~然後再去買支電擊棒 ,只要自苗頭不對先下手為強 , 反正台灣的神經病,砍人都迷事了真要感謝那些XX養的人權團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