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許多女生朋友因剛畢業而想投入職場
但我時常聽見他們說~在面試時~主管都會跟他們聲明工作的時數為12個小時~月休4~6天
底薪也是一萬八千元~其中不乏知名的大企業門市~(阿瘦XX跟威寶XX)
以我的感覺這是為了減少人事開銷~而讓員工超時上班~且這樣的情形也許會讓職缺越來越少
而這是南部的情況~我不曉得是北部如何
現在的就業市場~真的已經演變為這樣的情形了呢
如果是真的現在的年輕人~真的還滿可憐的
是否有相關單位能注意這樣的情形呢
~~~~~~~~~~~~~~~~~~~~~~~~~~~~~~~~~~~~~~~~~~~~~
更新~以下為個人淺見
我是覺得以前8個小時底薪18000(甚至更高)還可以接受~到現在12個小時底薪也18000實在有點誇張
這其中是不是企業為了人事成本~而有這不合理的規定~然而帶動整個就業市場的變遷與萎縮(因為大家有樣學樣~
一個人就能分擔12小時我何必請2個)
如果這到以後演變成一種常態~那後帶不是很可憐
也許與現經景氣有關~但我也希望能有相關單位~能夠好好監督~是否真的有符合比例原則~也許有些企業只是隨
便喊喊哭窮~其實根本就沒受到影響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