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禮拜前 我騎摩托車在綠燈起步時 和隔壁摩托車發生擦撞
肇事責任屬於我問題 我原本要右轉 後來發現騎錯條路想改回直走 跟另一台直行的摩托車相擦撞
當天有請警察 也有叫救護車 對方是一對夫妻
後來在醫院外警察有備案 後來對方急診完就出院了
重點是我剛好車禍時間 強制險過期 所以沒辦法申請出險
對方有去申請特別補償金 說醫藥費可以由他保險公司理賠
對方只是韌帶受傷 感覺沒有很嚴重 那先生手肘腳底 包了札
可以騎車 但是他說他太太 膝蓋韌帶有受傷 不適宜走動
後來她們雙方都休假1個禮拜 要我付她們的工作賠償 先生說在台北餐廳上班 說啥手肘包那樣不能切東西 他月薪是60000
他請了7天 +全勤2000 所以是 2000*8=16000 老婆是上班族
1天800*7+1000全勤=6600 所以我光是工作賠償要付22600
車禍沒幾天我有幫他把車 去修一下 花了1100和邊條(殼)刮傷
其實車禍沒很嚴重 雙方倒地而已 時速很慢
重點是她們的傷 我一點都不清楚有多嚴重 要修1個禮拜
因為那先生 後來只是去看中醫 換藥
我想不懂為啥可以休那麼多天 他都能騎車跟我去估車了
今天對方又打給我說
4萬和解
越說越多錢
還說啥醫療護具的錢
還有說啥精神賠償
說他騎車有恐懼~ 挖哩 小擦撞 車只刮傷 人也沒飛出去 只是倒地
跟我說啥不敢騎車 我只能說....
還說如果不和解 最後送到訴訟
可能要坐牢1個月 罰3萬元
我整個就是很傷腦筋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
我22歲 對方是30歲左右的夫妻 我有跟對方說 你可以準備好資料 診斷證明.薪資證明等..最後到負責我門案子的警局談~ 但是對方很明顯就是不想動用警察 想私下和解 然後我付完錢在去警局簽和解書 但是我不想 因為我不想被坑 我有跟他說 到那邊 雙方在好好談到底是要賠多少 但是對方不太願意 還說 他月休2天而已
今天我有打給對方 他改口說 他和他老婆休了2個禮拜
所以2000*14+2000=30000 800*14+1000=12200
他說他老婆上班都搭計程車 他上班都搭捷運
他說已經不想跟我算那些錢 說2千也不收了
就收4萬
連啥精神賠償也不收了
好奇怪 他回答一直變
害我都很好奇
說啥她們韌帶發炎還沒好
所以休到2個禮拜
現在她叫我先籌錢
等好了就約個時間付錢 和解
他會給我薪資證明.診斷書.
最後再去警局填和解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前天我有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
在9月17日
今天對方打給我
問我4萬元準備好了沒
我就說我有申請調解委員
他說 我申請那個幹嘛~
我就說下禮拜4要不要去調解
他說它不行~
他說禮拜2解決~
請問調解委員會能提前嗎
他說 跟我說4萬就好~
說啥 妳以為我開不出證明來嗎
現在雙方鬧翻了~
他說反正他告我 他一樣拿的到錢
他還說啥證明都開好了~
說啥好好說4萬不要
看樣子牠好像還想追加啥錢
重點來了
那天他開的證明要以哪個為準
當天就醫的診斷證明嗎
還是之後他有看中醫的診斷證明
上面要寫休養天數?
如果沒寫 要賠嗎
還有薪資證明會不會做假
他如果證明他1個月6萬
要不要強制有請假證明之類~
如果他有去上班
那我不是在幫他付薪水
他如果只是證明他1個月6萬
那我要賠嗎
我怕他有去上班
還有調解委員那張單有寫我要貸保險卡並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
但是我那時強制險過期 還要請她們來嗎
對方連請假都不願意
要我一定配合他~
他都跟我算全勤了
如果9/17他真的不行
是要在跟對方約時間嗎
現在已經不是錢的問題
我要看過所有證明才要賠
證明有問題
我絕對不當冤大頭
而且我覺得對方蠻有經驗的...
申請特別補償金就可以抵調所有實質醫療支出
不過這樣子會對你以後申請保險有不良紀錄??
樓主不敢跟家長講嗎?
請你身邊的長輩幫你出面喬一下吧!!
不要擔心被罵,自己不小心撞到人,被家人罵一罵是應該的
但被對方凹一筆就呆了
------------------------------------------------
談和解,診斷證明跟薪資證明都沒有賠償定義標準,只是讓你拿捏賠償的尺度
只需要達成雙方有金額上的共識
那位先生 後來只是去看中醫換藥,這樣一看就知道對方只是皮肉傷
韌帶受傷也沒有依據,看醫生時裝一下說腳很痛,就是韌帶受傷拉
診斷證明請對方拿出原本車禍發生時所送醫院所開出的證明書為準
你自己受傷很嚴重還會看中醫嗎?應該是看西醫吧?
樓主放心,對方只是多賺你一筆,對方一定會急著談和解
時間讓他拖著不管,久了對方就會覺得沒魚肉有蝦米也OK
louis37105 wrote:
2個禮拜前 我騎摩托...(恕刪)
車禍撞到腳是最麻煩的,也是要賠最多錢的!
這種民事賠償是屬於你們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問題
警方是不介入的,所以你們要和解也不需要到警局去!
不知道你們當時是有沒有完成報案,警方有沒有開事故聯單給你?
如果有的話,那就看肇事責任怎麼判定,你沒有保險是很吃虧沒錯,但不代表你一定要照單全收
如果當時沒有完成報案,那你現在就比較麻煩了
因為車禍是無法事後補作筆錄和報案的!
如果你們雙方要談和解,就去當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處理!
(記住!要談和解請去調解委員會,不是去警察局!)
如果調解不成,那就上法院吧!
別聽對方在喇叭!上法院後誰輸誰贏還不一定!
就算最後你敗訴,通常判決下來的賠償金額都是遠低於當事人所請求的金額!
而且百分之99不會去坐牢!(連酒駕肇事都不會抓去關了,你這種小咖...誰理你啊!)
別聽對方鬼扯了!
如果他再扯下去,那順便告他恐嚇取財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