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屏東縣天然災害救助問與答 (屏東縣政府)
Q:災區如何認定?
A:(1)淹水地區-此次因災損嚴重、範圍廣大,縣府為求「簡政便民」,改以「從速推定區域、從寬認定資格」為原則,經屏東科技大學協助,以降雨量、河川監測水位、提防潰堤缺口處、地理數值等科學數據配合鄉鎮公所指證、現場勘查後推定10鄉鎮、五萬多戶為災戶。
災區區域刊登於縣府首頁公告,公告內容以門牌號方式說明,民眾可上網查詢該地址是否屬於災區。非屬認定災區之住戶,如有受災事實者,仍能依一般程序,憑佐證事實之照片2張者,經村里長認定者,亦可申請救助金。此即為「政府推定為主、災民申請為輔」原則辦理。
(2)原住民鄉-因交通中斷尚未搶通不能返回居所者。
《淹水救助篇》
Q:如何查閱淹水災區公告?
A:淹水災區登錄於縣政府網站上並公文周知鄉鎮市公所。
Q:家中淹水造成財務損失,要如何申請補助,需準備哪些資料?
A:(1)屬於縣府公告受災區者-攜帶戶長的身分證、郵局存簿影印本等前往鄉鎮市公所社政課辦理。
(2)非屬縣府公告受災區者-攜帶戶長的身分證、郵局存簿影印本、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兩張照片及村里長證明等前往鄉鎮市公所社政課辦理。
帶齊資料到高樹鄉公所去"大排長龍"
聽了一段公所窗口跟老農的對話後
忍不住對著窗口"痛下殺手!!
大意如下:
農:我是縣府認定之受災戶 不需照片跟會勘 簡易資料就能來辦理登記
公:有沒有照片啊?!~有超過50公分嗎?!~你這樣不會過啦!!不會過就不會來騙啦!
農:但我家有淹水啊~而且不是從寬認定予以補助嗎?!
公:阿就問你有沒有50公分啊~有就簽切結書嘛~證明有淹超過50公分不是騙人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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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窗口前(電話ing...縣府社會處) 你好請問一下!!(大聲)
我是縣府認定之受災戶!請問我要不要寫切結書證明我沒有騙人啊?!
要不要舉證有超過50公分才能辦補助啊?!
社:不用~但公所可能"自己"要求要寫的話就幫忙寫一下吧!!
我:(超大聲) (那我家只有淹到49.5公分可不可以來辦啊?!)
社:那你寫50公分好了!!
我:喔~寫50公分是不是!!好~謝謝!!!
掛上電話看著刁難老農的窗口小姐!!.........
不是正義魔人~只是想到那滿身泥巴的老農若是我的父親
來申請政府給予的補助時卻被質疑為騙錢的小偷!!
我就一肚子火!!
不管是從嚴認定或者是從寬認定!
來申請了!就收件不需要這樣子的去質疑他人!!
上下行政作業不一 苦的累的還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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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沒有淹水?! 有!!
有沒有超過50公分?! 應該沒有!!
有沒有照片?! 沒有!!
有沒有符合從寬認定受災戶資格?! 有!!
我會不會去申請?! 會!!
台南縣到現在還有人不知道要申請補助的!都過了1個月了 真不知他再幹麻,還敢過來揮差一點在地上滾瞭,還有還有這一兩個星期所看到的不是說沒身分証就是說要領另一戶的補助也沒有拿對方身分証就只拿戶口名簿就要幫他人領錢! 錢給了另一位說沒有誰要負責! 身分核對不像民間隨便發一發有發就好, 沒發到你也沒辦法吵阿!例如 慈濟8/8當天有發救濟金5000元 我同事家淹水,那位師姐當他的面說這一家過的不錯不用發沒關係,當時的你感想如何! 可以跟他要嗎?
政府不一樣沒發到可以吵當然要謹慎一點
不要再罵基層那些人了! 你可以問她們是正職還是約聘 正職不想被罵都推約聘人員上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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