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大約如下:
我們公司被xx公司倒帳金額為七位數(我們是其中之一家)
xx公司負責人避不見面,之前開出工程款都是芭樂票(本人&別公司的票)
年初至今大約有三.四張支票都跳票了,別公司票是拒絕往來戶,本人票是存款不足!
最近一張月底又跳票了~我知道內幕是xx公司負責人24日又領了一筆七位數的帳款!
xx公司工廠機具還在,但不知有沒有被擔保借款抵押(不知)
更可惡的是拖了很久,且每次商議後沒有結論,還下修應還賬款之金額(約來越少)
請問各位鄉民,交戰手冊!懂法律的前輩敬請給予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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