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的新聞在此竊佔十分瀑布我看完相關報導只有一個疑惑這個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竊佔國土的行為~不是應該是繼續犯嗎繼續犯的追訴時效~不是應該從竊佔行為中止後開始起算?怎麼檢察官會從竊占開始時起算呢還是我想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