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需要填了好幾份的個人資料(在軍中),單子上面對於家庭狀況有四個選項
富有、小康、貧窮、困苦
我填了"貧窮"之後被長官約談(被罵),說我亂填...(本來想勾普通,但沒有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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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敘述一下我家的狀況(台北市人)
但我們家沒汽車、沒名牌包、沒高級3c家電、家裡很破沒裝潢
、沒奢侈品、沒買過超過300元的衣服(外套800以內)、鞋子也是買過季出清800~1000元以下
、也幾乎沒去外面餐廳吃飯、好幾年沒看電影...
機車的話到有 老奔騰125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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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小康嗎? 我爸媽從小一直教育我說 我們家很窮 我們家很窮
所以我從小不管填什麼單,家庭狀況都填(貧窮或普通)
其實我也覺得我們家很窮,買任何東西都要比較斤斤計價、
上菜市場也是中午才去(殺價或撿菜尾)、東西不特價不買、早餐也自己弄(豆漿自己打來喝)、
學生時代中餐和晚餐都自己帶便當、頭髮也不出去剪(我爸幫我剪)、配眼鏡不能超過1500元、
手機月租費不能打超過188(爸媽都不超過88)、買手機不能超過2000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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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定會有人說我們家是節儉不是貧窮,但其實我家的花費幾乎和低收入戶差不多了阿~
我覺得我填貧窮並沒有錯吧,那些錢放在那邊不花~有個沒有一樣(況且也不是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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