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管理賑災捐款的委員會 去年捐給大陸6400萬
以至於財力拮据戶頭剩2000萬
昨天開臨時會議捐第一筆款308萬
這308萬還是要給下去支援工作人員(約30人)的食宿費用一天22萬共14天
人家都免費義務幫忙捐款都深怕來不及
這308萬可以買多少物資?
若供應民間志願義工的食物飲水絕對不只14天30人
乾脆直接捐出去給內政部不是更好?
且人家是捐給台灣災民,不是讓你亂花捐給大陸去錦上添花
6400萬 VS 308萬
我不反對捐川震
但是專款專用
原本就有很多別的愛心專戶是專門給四川的
台灣也捐了70億
在怎麼樣他們的錢比我們還多
外匯全世界第一,北京奧運的手筆至今無國能敵
台北市政府何必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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