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天災一來.就是愛心捐款.物資..好像錢捐了物資捐了出力了,就夠了
那正義呢?台灣的正義在哪?
政府相關單位不能安頓照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都不用依職務疏失,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人民於死 提起公訴並且從重量刑嗎?
官這麼好當.也難怪做事散散慢慢.反正死的不是自己的親人.被水淹埋的不是自己的豪宅.
只要錢捐了,物資給了,出力了.人到場慰問了.道個歉,記個過,調個職,,再多錯也會隨時間而褪去
官也能繼續幹下去. 再過幾個月,這件事只是人們茶餘飯後的故事.
誰會關心仍繼續住在鐵皮屋.流離失所的受害災民呢?
都是依法納稅的中華民國國民,卻沒有平等受到國家力量保障其應有的生命財產.
中華民國欠他們一個公道.
熱血心腸奉獻物資,金錢,出力的國民以及默默付出救援的無名英雄和軍警
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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