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後續安置及長期照護及生活資源重建(組合屋問題等....)是一條漫長道路,各地橋斷陸毀,最快全部搶通便道
要好幾個月後的事,如果談到要"重建"道路橋梁的問題,那依政府的採購行政流程,那更不敢想像須多少時間....
就算災民可以回到原住地,也面臨國土規劃是否同意舊地重建問題等.....待解決.
加上各界民間捐款踴躍,募款活動也如火如荼進行中,所以我花了一點時間,試圖從過去的歷史中,了解當年九二一各界捐款的運用,是否真的有用在災民身上.因此想彙整一下,過程中發現了一個問題,哪就是我們當年所捐出的錢還結餘不少,因此強烈要求轉到"莫拉克颱風災民"專用.
彙整經過如下(如無有誤請各位不吝補正!!):
當年政府就成立跨部會專責單位"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來統籌辦理,集中所有人物力資源金錢捐款預算等資源,為九二一受災民眾提供單一窗口服務,但該單位已於2006/2/4卸牌走入歷史.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成立當時主要就是政府規劃執行出"人力"的部分(就是執行單位),有另一平行單位為, "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這個單位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主要就是管理"錢"的部分(也就是當年各界捐款),但後來"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於2008年10月30日也熄燈卸牌,走入歷史.也就清算所有資產進行移轉予"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台灣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因為有無私熱情的偉大人民,
九二一當時共募到了"140億"
結餘共還有45億(不含不動產)
移轉流程如下(資料來源: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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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至"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的用意,應該是希望建立一個長期的機制,來做賑災用途.
這點我非常認同,也非常感謝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這樣的一個組織,扶持所有的災民.
但是我認為這應該要由政府的預算去長期支持及挹注,而不是拿各界的捐款來維持運作.
因為各位要了解,"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的組織架構,幾乎都是由行政院各部會指派當董事,
也就是說,基本上所有善款捐助又"彷彿"又回到"政府身上"在運用,如果要用到災民身上,
勢必又要經過重重的申請流程與地方政府層層審核機制後,才有辦法按照相關辦撥到災民身上,
試問這樣的機制在本次的"莫拉克颱風災民"身上適用嗎?
這些"莫拉克颱風災民"被直升機從殘破家園運送逃離家園,家毀人亡,身無分文,
最需要的就是直接金錢上的挹注,
這也是每個捐款善心人士的深深期望,能直接用在災民身上,總之就是救急!!
如還要依照"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所提之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原重建賑助計畫 http://www.rel.org.tw/meeting_pdf/980812.doc
試問各界的善心捐款,到底要何時才會到災民身上?
昨天新聞採訪到一些"小林村"獲救的災民,他們身上所穿的衣服,所住的地方,所吃的食物,
通通來自民間善心人士援助.........
救災本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後續重建也需要很多資源,也需要民間與政府長期支持,
讓災民遠離傷痛,重新融入社會,
我相信所有災民在各界熱心的援助下,很快會站起來.撫慰傷痛,
雖然災民傷痛記憶永遠無法抹滅,失去至親更令人不捨,
但至少各界善心捐款就是要給災民繼續活下去得勇氣,
因為身無分文的災民,他們要面臨的就是這個現實社會 - 樣樣要錢的社會!!
重申!!
民間的捐款本來就是要"直接"扶持給災民的~
我們的捐款,就是要全部用掉~
就是要用在我們的同胞災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