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自行車是否屬於機慢車的一種?
為何將來還可能有獨立的法規來規範它們(例如: 台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
又在路上常看到自行車在綠燈時, 以機車/小客車的規則前行於人行道/自行車專用道/一般道路上,
紅燈時就以行人的規則前進(可逕行左右轉)或騎上人行道,
是否都合乎現有的交通規則?
ppetter wrote:
腳踏車/自行車是否屬...(恕刪)
這種交通工具永遠不受法律規範
也常有部分騎士無視交通號誌如入無人之境
真GJ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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