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為什麼有的房東都會自行規定電費一度收多少錢呢?上網看租屋的有的一度收到4.5元呢,真是搞不懂為什要這樣收,難道就不能照電費單來收嗎?普通一度電不是都3元左右,如果是以收4.5元的來說,用愈多差愈多呢!能否請了解的大大們說明一下呢!
在外租屋久的因該都知道房東自行規定電費已經是常態了不過主要還是要去查房東和台電申請的是何種計費方式再來比較房東自行設定的價格才知道會不會A很大吧!如我在台電查道的是房東使用表登計費記得是有分4、5個時段最高一度5.1(真貴壓)而房東是算一度4元感覺上是比台電便宜沒錯但實際上台電表示表燈電費房東只需繳交3900多給台電所以算起來房東還是有賺電費跟用電量沒差吧!大部份房東因該都會自行分裝電錶所以若是有分裝電錶的話用電量因該是自己的問題嚕!不過你的4.5還真有點貴
shityou薛球 wrote:http://www...(恕刪) 4.5元一度如果沒有算基本電費及公共用電的話 那還好不過網站中的那個崔媽媽回的話讓我想到E04人力銀行為企業主說話時的態度....我現在租的地方不是我在跟房東斤斤計較 而是房東算東西都自動使用無條件進入 然後跟我說沒差多少...我就吐回去 沒差多少就把它無條件捨去吧!反正你自己都認為沒差多少了...結果房東就不太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