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發生了一件不好解決的問題~
請大家幫我評評理,
我們家從七月初就計劃好了8月8、9、10日三天要到墾丁渡假三天二夜,
透過旅行社訂了"統一墾丁渡假村"的房間,
旅行社是以購買住宿券的方式,買了20500元面額的住宿券,
(當然購買住宿券的住房費用是比較低一點)
結果很倒楣的就遇到了五十年最大的暴風雨,
家人從台北排高鐵回來,墾丁還是很哀怨的不能去,
8月8日當天,我有親自打電話到飯店,飯店表示,遇到颱風當然能退錢,
要我再跟代訂的旅行社辦理退費,
問題來了,
今天旅行社告訴我
"住宿券的期限是8/15日,他與飯店喬了一天,統一不只不給退錢,甚至連延期都不行"
旅行社請我自己跟飯店喬…因為他也沒辦法了…
我不太清楚法律規定,也不知道這樣到底是飯店的錯,還是我理虧,
但是我實在是無法在8/15日前再到墾丁統一去渡假,
甚至連到墾丁的路我都無法確定是通的
(不是斷了很多橋嗎?目前不知道狀況如何?)
難道我真的要認賠20500嗎??
我們家已經是颱風淹水的受災戶了,還要再多賠20500嗎?
大家幫我評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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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二)與飯店聯絡,更新
中午與渡假村訂房組李小姐聯絡過,知道問題在哪裡了
1.我是在y拍上找到的旅行社,評價還不錯,他們其實是統一的團體會員,但是票卷有註明禁止買賣(旅行社直接寄給渡假村,我當初跟本沒看到),票卷期限是8/15
2.渡假村與那家旅行社早有過類似的糾紛,渡假村訂房組人員表示已經在法律上處理了
3.就消費著的立場來說,我透過旅行社訂房,訂好的房間在渡假村可以查到用我的名字訂的,而且也付清款項,我當然不會懷疑旅行社有問題,渡假村應該更積極處理避免這種是再發生
4.希望能圓滿解決,渡假村態度還不錯,希望能通融一下
再更新
旅行社說飯店不給延期,我不清楚旅行社是否真的有跟飯店溝通(通常是沒有,台灣的旅行社大多很惡質)
住宿券期限是8月15,我想你可以試試看跟飯店溝通是否可以延期,但是在期限前會使用住宿券住宿
我想飯店應該是會同意,畢竟他們沒什麼損失,如果都不給延期的話,我想是飯店做法太不厚道
如果你要延超過使用期限,那我只能說,如果飯店同意是他們會做生意夠厚道,不同意也只是剛好而已,怨不了人
台灣的飯店與旅行社素質,我比較相信飯店,而且遇到這種事情,旅行社已經收了錢,他們根本懶的理你
還有,我建議妳標題要改一下,因為你的標題很容易誤導人,有很多人是只看標題不看內文的,如果你不想被人罵奧客的話,請先跟飯店溝通延期事宜再來發表,你這是標準的"標題殺死人"的文章
如果你要退錢,本來飯店就不可能退給你,因為你又不是跟飯店買的,飯店也不可能先退給你然後再去找旅行社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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