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撞倒機車固然要賠,不過,汽車從停車格出來,總是前後要有空間才能前進..後退...再前進....再後退.....再前進......再後退....(好像太多次了),才有空間將車子開出來。不過,相信有開車的人都會遇到,前後的空間各停一台摩托車,當時只能想,怎麼前進後退,因為完全沒空間了。所以,我曾經親眼看過一台小貨車要從停車格出來的時候,直接用力把後面摩托車撞倒(一看很明顯就是故意的),然後加速開走。所以摩托車是否也該體諒汽車的移動性不像機車自由度那麼大。
在下不解的是~如果今天機車不先違規的話(停在汽車停車格內),汽車怎會撞到機車呢?那機車又何來要求汽車賠償?(汽車停車格應該就是停汽車的吧)又如其他發文大大所說:挪動機車不就得了!我覺得這是消極的作為!如果一個汽車停車格內,塞了兩三部機車,那汽車駕駛人真的要一部一部挪嗎??在下會騎機車,也開汽車!我常會發現很多機車騎士都喜歡''擠擠樂''!明明剩下半部機車的位置,卻硬要擠進去!結果咧~不是前面就是後面的車會被刮到!那....試問這該找誰索賠呢?非戰文!單純就看到的事實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