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最近發生許多事,使得我每夜都輾轉難眠,這個話題跟趣味一向搭不起來。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在今年初自行離職、離開公司自行發展,在家從事網路購物的工作。
由於本身過去都是擔任研發設計方面的工作,會接觸到公司的配方。才離職沒幾個月,就接獲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是針對小弟離職後開發的商品違反競業條款與保密協定。
公司所提告的原因是:
商品的性質接近、而且向過去公司往來的客戶介紹→競業部份;
商品由其他工廠代工,配方外流第三者→保密協定部份。
小弟所持的看法是:該商品雖然性質相近,但是構成成份不同,而且是離開公司後自行開發的產品。與公司的客戶接觸是因為客戶是通路商,而且在業務上僅電子郵件拜訪過,從來未曾交易。該商品自上市後一直賣的不好,目前也處於停擺狀態。
最近才開了調解庭,公司要向小弟求償1千萬元。在個人堅持並未侵權的原則下,雙方的調解以不成立收場,接下來準備上法院。想請教各位先進,小弟在此場官司中是否有勝算?對方請了律師,一直往賠錢和解的方面發展,而我這邊經濟狀況很差,請不起律師恐怕只能任人魚肉?
剛離職那陣子,公司向所有客戶與原料商發散傳真,說與我合作恐怕會造成法律糾紛損失。這部份是否能作為對方刻意打壓之證據?
個人是食品業的17年資歷研發人員,因為理念與原公司無法相同於今年2月底離職(服務近兩年時間),離開後因為工作不好找、加上原雇主四處向業界傳真不利於我的內容:
http://img529.imageshack.us/img529/4364/56817164.jpg
沒有辦法下只好自己開發些商品在網路上賣看看,是沖泡式的仙草凍粉,不過原公司也有類似之產品(台灣燒仙草),加上我有用電子郵件向一家通路商推薦(原公司有往來),所以對方認定我有造成侵權的事實。
爭議電子郵件:http://img21.imageshack.us/img21/2959/dqll.jpg
主要很擔心因為沒錢請律師而一路吃虧,因為目前只是個失業勞工,而且前雇主的打壓對我造成的傷害很大,四處發散傳真使得公司都不敢雇用我,這已經對我們家的生活造成斷炊(無任何經濟收入來源)。打過許多次電話給法律扶助會,可是卻一直沒辦法預約到,所以希望各位能幫忙解惑、謝謝大家!
之前曾有不明人士前來小弟的部落格留下一些攻擊回應,可能與原公司有關:
http://tw.myblog.yahoo.com/sigmawu1-sigmawu2/article?mid=9485&prev=9618&next=9412&l=f&fid=31
原本小弟並不希望事情鬧大,只希望安安份份地找份工作,讓一家大小能糊口就好,自從今年2月底離職之後,一直到現在都沒有任何穩定的經濟來源。原本寄望仙草凍產品在夏天能稍微賣一些、多少填補家用,還與愛評網做了行銷活動,可惜除了網友免費試吃的意見外,產品還是繼續滯銷…。
這段時間,兩個女兒很貼心的拿出各自存了好多年的壓歲錢來貼補家用,我很感謝她們、只怪自己不夠努力,還要讓小孩為了家計擔心…。對於未來,已經不敢存有太多的奢望。
其實我知道世界是不公平的,但是我只希望至少還有「公義」存在!
不知道接下來事情會如何發展,但是我希望以自己為例子請問大家:
雇主可以這樣無限上綱自己的剝削嗎?
領薪水的時候是你情我願、我沒話說;
人離開之後,明明是不一樣的配方、不一樣的東西、不同的通路,還要請律師提告求償?或許我的做法有些爭議,但我只是一個一無所有的人,之前上班、連小孩的補習費都偶爾跟公司預支,難道雇主大人真的還認為小弟身上還能榨出錢來?我們家連下個月的飯錢都不曉得在哪裡呢…。
進度更新
98/07/28
這天收到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回函,
最近要備齊相關資料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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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進度:
8月中收到公司代表律師的訴訟狀,告知09/09召開民事庭。
08/31再次至法律扶助會送件,09/04通過資格審查。
09/08與法扶委任律師 周先生簽訂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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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下午,至土城的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出席人:
訴訟方 代理律師
辯護方 小弟我與辯護律師
在雙方都確認證物無誤後,我方辯護律師針對個人撰寫的答辯狀內容做出陳述,
(之前怕法扶趕不及而準備的,幸好派上很大的用處...)
並且針對訴訟方所聲稱之訴訟內容提出質疑。
(這部份委任專業律師真的有差別,辯論的話術攻防有時會直接影響到判決...)
經裁判長查無新增證物與說明後,離庭。
預定09/18下午下班時間會有判決主文公告,暫時先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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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6:50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的民事庭 判決主文公告在網頁了:

原告律師 徐X勇先生
被告律師 周X弘先生
感謝上述兩位律師這段時間以來的努力,使得正義得以彰顯,
並還給小弟這樣一個勞工、原本應有的清白。
朋友問我:對方是否會再上訴?
其實我已經不太在意了,對方愛怎麼做是他們的自由,
時間與努力會還原原本的真相。
在此要特別感謝所有此討論串的所有網友們,
有你們的支持與意見,是小弟能努力下去的主要動力,
也希望我的例子,能讓有相似遭遇的人們有個參考。
文末附上一位網友寄給我、勞委會有關競業條款法規的完整手冊(附案例分析):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1b7e6b4:75ac&theme=
http://sigmawu.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