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為提升學術研究水準、培
育及延攬優異人才、積文化知識資本,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依本條例擬定擴大公共建
設投資計畫之專案計畫」辦理。
二、 目的:本計畫係以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之失業民眾為協助對象,期提供大專校院畢業生35,000
個學習名額;並針對不同需求,由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提供多元化實務導向之訓練課
程,以促進失業者提升職場職能與專業技能。本方案期能達成下列兩項目標:
(一)提供失業者適性課程,協助其培養關鍵職能。
(二)培育國家未來人才,協助其提升競爭能力,厚植我國人才資本。
網址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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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註明一下:網頁左邊可以設定以地區為搜尋條件的選單"進階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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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準備的資料如下:勞保明細ˋ身分證影本ˋ畢業證書影本ˋ一張照片
然後去你想報名的學校拿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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