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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對員工罰錢

各位好,小弟的女朋友在台南某醫院工作,她所在的單位有個規定,
單位開會未到三次就要以現金方式要罰款 500 元,
請問這樣醫院是否有違法?如果是違法,我要檢舉,該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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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明一下細節。

女朋友是住在台南市,醫院在台南縣,開車單程要一個小時。
單位內只有她住在台南市,其他人都是住在離醫院不遠的地方。
而開會內容都是零零碎碎的瑣事,
一直都沒有傳達重要事項給員工,
醫院似乎是為了要有開會紀錄而刻意去開會。

我舉例開會只是她今天再次碰到的事件,
這間醫院還有很多不成文的罰款規定!

醫院的要求的上課和開會她每次都準時參加,
所以還沒有被罰到錢,但其他同事有這樣的經驗!

勞基法好像有規定不得向員工扣薪,
我要檢舉的話是不是應該要提出證據,
那又要怎麼取得證據?謝謝!
2009-07-23 19: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醫院 員工
一個團體...開會如果大家都不來...那不就啥事都不用做了...
t1234140 wrote:
各位好,小弟的女朋友...(恕刪)
還蠻合理的,500可以買一盒1/100的鋼普拉了
“かわいい"なんて そんなこと言っちゃダメです
為什麼會遲到呢?

為什麼要定罰錢的規則,你有沒有去想過

對於那些準時到的人, 難道就應該浪費時間去等遲到的人嗎?


jrfrog wrote:
一個團體...開會如...(恕刪)


很多法條都有灰色地帶,尤其是像勞基這東西可以有完全不同角度的解釋空間
所以樓主的問題....很難說到底有沒有違法,要打電話去申訴
不過一定會丟工作,而且99%申訴無效
醫療體系的公會太過強大


另外~護理人員多數要輪三班
有時候剛還排休還要叫你去開會,開會是公事但放假也是自己的權益,那到底是去還不去呢?
更常發生的還有護理人員每年都會有固定要上課的時數
而這個時數不可以在你要上班的時候去
必須用妳個人休假時間去上課


跟一般公司行號的運作情況不同

結論是要麻就跟著規則走,即使規定不合理,不然就不要幹
我前女友也是台北某醫學中心的護理師,醫院都是這樣玩的
jrfrog wrote:
一個團體...開會如...(恕刪)


贊成
如果大家都不來
老闆坐在那作啥
發呆阿
【被停權了】- 卡通先生
本篇回覆文章在第一篇,此篇為重複。
我還是覺得你聽不懂大家講的話,既然聽不懂人話,

來這發問只有變砲灰的份!!
t1234140 wrote:
我再說明一下細節。
...(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台中某醫學中心
班表確定之後換班扣五十

不過我覺得很合理
這是團體社會
想要遲到可以去找輕鬆點的冷門診所

你說你女朋友離醫院很遠 這是理由嗎......
既然知道會遲到 既然知道很遠 怎麼不提早出門
這理由跟以前部隊的一個皮仙一樣
既然知道自己家裡比較遠 早一點出門不就得了
FM2 GX1 D80 D80 D810 生命的足跡 紀錄中
t1234140 wrote:
我再說明一下細節。女...(恕刪)
唉...住的遠還要怪公司阿...小事就不是事阿...
乾脆做完這個月換工作算了
“かわいい"なんて そんなこと言っちゃダメ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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