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有處理過相關後續的問題
前幾天 公司一各員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被撞 有做筆錄 對方也願意負起賠償責任)
需住院觀察十天
然後這各員工在公司有其專屬的相關業務
因為他沒辦法來上班 所以公司必須要再外找支援人力
主要就是這筆費用 不知道能不能對肇事者提出連帶的賠償
LCC681109 wrote:
卡難..........
只希望你能好好對待你的員工,因為是在上班途中,所以是算公傷假。
公司的福利很好
被撞的員工現在 正在公司的樓上(公司營業點在醫院裡面

住單人套房 吃麻油雞 順便看七子的誘惑

照顧他是因該的 這沒問題 但是撞他的人 對我們公司照成的損失 真的沒辦法對他提出要求嗎?
也就是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求償內容: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外,
以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
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如無,按慣例,
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或最低時薪 * 工作時數 * 不能工作天數 計算
重點是:診斷證明書要記錄如下,需休養復健多久。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
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六、停業損失賠償:如果是自營作業者,以停業直接的損失計算。
參考: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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